抗癌藥物的真面目

很多人覺得「抗癌藥物」就是「治療癌症的藥物」。不過,患者以為的抗癌藥物,與醫師以為的抗癌藥物,似乎有相當大的出入。

醫師對抗癌藥物的印象就是「毒」。這個字聽起來好像很恐怖,不過,所謂以毒攻毒,正是抗癌藥物的真面目。

由於是「對抗」癌症的藥物,所以,抗癌藥物會攻擊癌細胞是無庸置疑的。

然而,當抗癌藥物經由血液循環全身時,也會攻擊全身的正常細胞。

這也是為什麼抗癌藥物治療會讓患者出現掉發、全身倦怠感、口內炎之類的副作用。

對於那些依舊對抗癌藥物治療抱有期待,覺得只要可以治好癌症就好的人,我感到非常抱歉,因為,所謂抗癌藥物治療,並不是治療癌症的治療,而是延續壽命的治療。

或許還是有人覺得「但不也有人用抗癌藥物治療治好癌症嗎?」請好好了解這些人的情形,我相信他們大多都是早期發現、早期治療,透過手術摘除癌症后,為求保險又接受了抗癌藥物治療;要不就是已經以手術摘除了99%的癌症,然後幸運的靠抗癌藥物制伏了剩下的1%;又或者是部分的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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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雖如此,也不必過度負面解讀「延續壽命」這個說法。所有的醫療都是為了延續壽命,抗癌藥物治療也是其中的一種。

身為一個開業醫,在從事居家醫療照護的工作中,經常會遇到持續使用抗癌藥物到最後一刻的患者。不過他們大多對抗癌藥物有錯誤的印象。

當然,我們很尊重患者想要持續治療到最後的想法,但還是希望患者能夠理解,抗癌藥物治療並不是「治療」癌症的治療。

很久以前,曾有抗癌藥物治療專家告訴我:「抗癌藥物治療就像彩票一樣,有時還是可能中大獎。」於是我問他:「中獎的機率大概是多少呢?」他說:「十個人里有一個中獎的話算是不錯的了。」

實際上,抗癌藥物治療被認為僅對兩成的患者是有效的。

跟棒球的打擊率一樣,達到三成的人就是一流選手,就算是兩成,也已經充分具備上場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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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抗癌藥物的效果如何測定呢?

最容易理解的方式就是,藉由影像檢查觀察腫瘤是否縮小。如果腫瘤消失的話,就是「完全有效」(completeresponse,CR);如果變小至一半以下,就是「部分有效」(partialresponse,PR),這兩者合稱為「有效」。換言之,就算沒有完全消失,只要腫瘤變小,就被視為「抗癌藥物有效」,當比例達兩成以上時,此種抗癌藥物就會獲得認可。

------摘自《48個真相,幫你找到醫療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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