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期間的營養支持治療

作者:妙手回珍 來源:滾蛋吧消化道腫瘤公眾號

很多患者對營養支持存在誤區,甚至可以說是兩個極端,一部分人認為腫瘤病人不能補充營養,營養豐富會促進腫瘤生長,另一部分人卻認為腫瘤治療很辛苦,需要好好補充。事實上不是所有的腫瘤患者都需要進行營養支持。今天我們就來談談什麼情況下應該進行營養支持?如何給予?

一、消化道腫瘤患者的營養狀態

正常情況下,消化道是負責人體營養的攝取,吸收和排泄的,因此消化道腫瘤容易導致營養的攝入障礙。常見的原因包括:

(1)腫瘤引起的梗阻,進食后嘔吐,出血或穿孔導致營養攝入減少

(2)化療導致的噁心嘔吐

(3)吸收障礙

(4)腫瘤本身的高代謝,對營養的需求增加

現在我們常規對化療前的患者進行營養風險評估,常用的是NRS2002評分系統,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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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NRS評分≥3分,定義為存在營養風險。2005 年3 月~2008 年10 月期間中華醫學會腸外腸內營養學分會對我國東、中、西部大、中、小醫院普通病房收治的惡性腫瘤患者通過定點連續抽樣方法進行前瞻性調查研究,顯示40%的惡性腫瘤患者存在營養風險。消化道腫瘤患者營養風險的比例可能更高。

目前我國的《惡性腫瘤患者的營養治療專家共識》推薦:

(1)惡性腫瘤患者一經明確診斷,即應進行營養風險篩查;

(2)NRS 評分≥3 分為具有營養風險,需要根據患者的臨床情況,制定基於個體化的營養計劃,給予營養干預;

(3)NRS 評分<3 分者雖然沒有營養風險,但應在其住院期間每周篩查1 次;

(4)營養風險篩查及綜合營養評定應與抗腫瘤治療的影像學療效評價同時進行,以全面評估抗腫瘤治療的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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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營養支持的重要性

化療期間營養支持的目標是:1)預防和治療營養不良或惡液質;2)提高對化療的耐受性與依從性;3)降低化療的副反應;4)改善生活質量。

筆者2015年在《Support Care Cancer》上發表了一篇關於化療期間給予營養支持治療對具有營養風險胃癌患者生存影響的文章,共收集了830例胃癌患者,421例(50.7%)患者具有營養風險,NRS≥3分患者的中位生存期明顯差於NRS<3分者。

對NRS≥3分的患者給予營養支持后,如果NRS能恢復到3分以下其生存期明顯優於仍然≥3分者。

三、化療患者什麼時候應該進行營養支持?

關於何時給予營養支持的問題尚缺乏大規模臨床研究的數據,但當患者的NRS評分≥3分時建議給予營養支持。

如果患者出現了黏膜炎或者有嚴重放射性腸炎,或者預計患者將有 7 天及7天以上不能進食時,或者患者體重1月內下降大於5%時,建議給予營養支持。

四、如何進行營養支持?

腸內營養:指經消化道給予營養素,臨床上常用的如安素,舒能素等。

腸外營養:指經靜脈為無法經胃腸攝取和利用營養素的患者提供包括氨基酸、脂肪、糖類、維生素及礦物質在內的營養素。

為了降低感染風險,推薦首選腸內營養,如果患者因為治療產生了胃腸道黏膜損傷, 可以採用短期的腸外營養。

五、營養支持治療的誤區

(1)飢餓療法

有一種說法在腫瘤患者中流傳:吃得越好,腫瘤長得越快,少吃或者不吃就能控制腫瘤的生長,並將此方法冠以「飢餓療法」。上海復旦女博士于娟曾接受「神醫」的飢餓療法,放棄正規治療,每天不吃飯,只吃少量葡萄和芋頭,企圖餓死腫瘤,結果病情急劇惡化。

關於飢餓療法還有另一種詮釋,通過抑制腫瘤血管的生成來達到殺滅腫瘤細胞的作用,抗血管生成相當於阻斷腫瘤的營養供給,因此也稱為「飢餓療法」。

這兩種「飢餓療法」孰真孰假一目了然,抗血管生成的理念已經轉化成臨床實踐,比如貝伐珠單抗就是抗血管生長因子的單克隆抗體。而所謂通過少吃飯或不吃飯來餓死腫瘤的概念是不科學的,腫瘤是極其聰明的細胞,他先餓死的是正常細胞而不是腫瘤細胞。

(2)湯比肉重要(是錯誤的)

經常有病人化療后回來說他們化療后喝了很多湯,就是不明白為什麼還是體重下降,我總是會問一句,你吃湯里的肉了嗎?很多人覺得一鍋湯里最有營養的是湯,煲完湯肉就沒用了。廣東人喜歡煲湯,講究慢火熬湯。我不否認湯有營養,但我們需要的蛋白質其實還是在肉里,煲完湯一些可溶性的物質進入湯里了,但大部分的蛋白質還是在肉里的。

與腫瘤的戰爭是一場持久戰,需要醫護人員和患者的集體努力。從患者的角度來說,除了金錢,心理精神層面的準備,一個強壯的身體也是打贏腫瘤這場硬戰中必不可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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