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意日新

編者按:陶恕(A·W·Tozer)是神在這時代興起的僕人,被譽為「廿世紀的先知」、「牧師的牧師」,我們輯錄了作者屬靈歷程的點滴心得,旨在讓讀者向神有更虔誠的敬拜。

一.

真正的敬拜——全然尋求我們所敬拜的主

「來啊,我們要屈身敬拜……」(詩95:6)

有一項古老的信條:我們敬拜一位神,就是全能的父,天地和一切可見和不可見之物的創造者。

我們若能闡明神所有的屬性,數說他一切的本質,我們便不期然地屈膝敬拜他。

聖經告訴我們,神住在無人能近的光里,沒有人能親眼看見神,也沒有人曾經見過他,人若看見神,必定不能存活。

聖經說神是聖潔、永恆、全能、全知,而且是至高無上的,他擁有上千最高的屬性。這些都令我們謙卑下來,俯伏下拜。

我愈來愈相信,除非我們裡面不討神喜悅的東西已被除去,否則我們的敬拜就不能完全令他歡喜。如果我們裡面有任何部分不敬拜神,我就不能完全敬拜他了。

請注意,我不是說神必要我們的敬拜純全無瑕,否則他就毫不接受我們的敬拜。我不會這麼極端;如果我真的如此說,我無疑是把自己也拼除在外了。可是,我的確強調神已為我們定下目標,要我們竭力達致完美的敬拜。信心、愛心、順服、忠心和高尚的品行——這一切都必須成為燔祭獻給神。

真正的敬拜是尋求與我們所愛慕的人連合,並努力填補心靈與神之間的鴻溝,如此才是最美好的敬拜!

神的羊安穩在耶穌基督里

「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彼前5:2、4)

凡想認識神,與神同行,並且已學會辨認好牧人聲音的人,來到一群被聖靈充滿的會眾當中,就如同回到家裡般自在。

可悲的是有人竟從未聽過這牧人的聲音。他的聲音溫柔如催眠曲,洪亮如疾風,有力如眾水所發的聲響。凡已學會和辨認耶穌聲音——他在教會中醫治的、美妙的、莊嚴的、優雅的聲音——的人,來到一切事情都以他為中心的地方,便如回到家裡般自在。

真正的基督徒教會,可以是日光之下萬事萬物的聚焦點。那就是說,我們可以有加爾文派、亞米紐斯派、循道衛理派、浸信會派,或各式各樣的宗派,然而我們都融合、匯聚於同一點上——耶穌基督是智慧、公義、聖潔和救贖!他充滿萬有,又住在眾人心內;凡屬主的人,若已經學會聆聽牧人的聲音,定必被這教會吸引。

他們可能不十分清楚還有哪些人與他們在一起,但他們知道主必同在,他們對這一點是非常敏銳的。

你的心是否敏感於主的同在,抑或你是那些「專好挑剔」及「吹毛求疵」的人?如果是後者,願神幫助你,因萬王之王的孩子,就如羊愛他的牧人般,緊緊靠近他。對羊來說,那是唯一安全的地方。緊緊親近耶穌吧,世上所有的豺狼連一口也咬不到你了!

不要誤解十字架的真義

「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

在未曾宣告,未經察覺的情況下,一個新的十字架已悄悄進入了現今的福音派圈子裡。

它看來象那古舊的十字架,但其實是截然不同的:相似的只是他的外表,它的根本卻相差很遠!

從這個新的十字架,發展了一套新的基督徒生活哲學,也助長了一套與前迥然不同的傳福音方法。佈道家企圖表明基督教不會向人發出一些令人討厭的要求;相反地,它只是在一個更高的層面上,與世界毫無分別地給人提供了相同的東西。現代觀念所標榜的,就是:新的十架並不殺滅罪人,而是改變他生活的方向!

它背後的哲學可能是出於真誠的,但卻錯謬得很,猶如瞎眼一般,完全誤解了十字架的真意。

古舊的十字架象徵死亡,代表人的生命猝然終結。在羅馬帝國時代,人若背起十字架踏上那苦路,便不再回來。他不是出去扭轉生命的方向,乃是把它結束!十字架是不會設法與它的犧牲者言歸於好。相反的,它更施以兇狠而嚴酷的攻擊,直至完成它的工作時,那人已不復存在了!

亞當的族類已被判死刑,神不會接納罪惡的果實。我們就近基督時,不是把舊生命提升到較高的層面,乃是把它捨棄在十字架下。如此看來,神把人滅絕,從而救贖他,然後使他復活,得著新的生命。

聖經——豈只是事實的記錄?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義的」(提后3:16)

芬尼(Charles G Finney)認為教導聖經而無道德的實踐,比完全沒有教導更糟,而且可能對聽者構成傷害。我以前總覺得這立場或許太極端了,但經過多年的觀察,我漸漸同意此看法,或是持有幾乎與此雷同的觀點。

聖經若只是照本宣科的把教義教導開去,那簡直是最枯燥乏味,又毫無意義的事。神學是論及神、人和宇宙的一套事實。這些事實可按其本身的價值而宣講,人們也時常如此行,但這正是教師與聽者可能陷入的網羅。

聖經不只是一冊揭露了神、人和宇宙之謎的書,它更是一本奠基在這些事實上的勸誨之書。它絕大部分的內容是竭力勸人改變他們的道路,引領他們的生命進入與神的旨意相融相和里,誠如聖經所明示的。

事實上,沒有人因為知道神在起初創造天地,而變得更好。魔鬼知道此事,亞哈和加略人猶大亦知道。也沒有人因為知道神愛世人,甚至為了救贖他們,賜下他的獨生子,讓他為他們的罪死,而變得好些。地獄里不是有上百萬人知道此事嗎?

神學的真理若不被遵行,就毫無用處了。所有教義背後的目的,是要保證道德行為!

二.

學習只因神自己而愛他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一4:19)

基督徒用上」神的愛」這話時,幾乎全是指神對我們的愛。但我們必須記著,它也可以指我們對神的愛!

第一條重要的誡命,是我們應該盡心儘力去愛神。其實所有的愛都源出於神,故此也是神自己的愛,但我們仍蒙神允許,讓我們可以得著和回應他,使他真正成為我們的愛。

一些宗教思想家把基督徒對神的愛劃分為兩類:由感謝而生的愛,以及由渴慕神完美屬性而生的愛。可是,我們對神的愛,必須超越這兩方面。

在宗教經驗里有一個範圍,就是單單因為神自己而愛他,全沒有想及他的恩澤。在更高的愛里有一種超乎理性的成分,既不能也不嘗試解釋自己為何去愛,只是微聲說道:」我愛!」

在完全的愛里,心靈不需理解自己如何「從傾慕到深愛」,只是迅速升至盲目崇拜的高峰,在那裡,理性被懸空了,心靈在不可言喻的福祉中敬拜,只能高呼:「聖哉,聖哉,聖哉!」卻差點兒不曉得那是什麼意思。

若有人認為這太神秘、太不切實際了,我們也無法證明之。不過,有些人會察覺這段所描繪之陽光照耀的山嶺,是他們曾到過,或至少短暫逗留了片刻,而且時常渴望能重回的舊地。這些人無需什麼證明了!

感覺與實質並不一樣

「那僕人的主人要來,……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太24:50-51)

似乎有太多基督徒只想從自覺是對里享受那份興奮的感覺,卻不願意忍受因為做得對而帶來的不便!

在自稱是基督徒的人當中,神學與實踐之間顯然有天壤之別,這對基督教的遺害是無法估量的。

在教會中,理論與實踐之間的鴻溝是那樣深廣,以致有一位慕道的朋友,偶而接觸了兩者后,幾乎夢想不到它們之間竟有任何關係。

一位對世事觀察入微的聰明人,聽了主日早上的講道,再在當天下午留意那些曾聽道的人有何表現后,得出一個結論:他所觀察的是兩個迥然不同、背道而馳的宗教。

基督徒習慣為美麗的真理落淚和禱告,可是當面臨把它付諸實行的艱難時刻,卻退縮不前了。 一般教會根本不敢以聖經的教導來檢討自己有否實踐真理,卻容忍那些直接與神的旨意相抵觸的事情。這情形只能以缺乏宗教特質的整體性來解釋:心思贊同,情感也樂意,然而意志卻裹足不前。基督已直接向我們的意志提出要求,但我們仍站著不動,那麼,我們是否應當懷疑我們分裂的心還未真正獻與主呢?

神的恩典永不止息

「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里有信心和愛心」(提前1:14)

弟兄們,我們應該清楚知道永活的神不能隱藏他的恩典,正如太陽不能隱藏他的亮光!

我們也必須牢記,神的恩典是無限而永恆的。它既是神的屬性,自然是浩瀚無垠,無窮無盡了。

舊約聖經確是一部律法書,但不僅限於律法而已。洪水泛濫以前,挪亞「在神的眼中蒙恩」;甚至在律法頒布之後,神仍對摩西說:「你已在我眼前蒙恩」。

從來沒有一個時代,是律法不代表神對人的旨意;也沒有一個時代,是人違背神的律法后,而不招致神的刑罰,即使神一直忍耐,且有時會「寬容」人因無知而犯上的錯誤。

基督徒德行的最大根源與動力,就是基督的愛,而非摩西的律法;雖然如此,律法中所包含的道德原則,卻一點也沒有廢去。神的恩典既能使舊約時代的信徒成聖,也能使今天的信徒成聖!

神已應許他是永恆不變的。人可以為了逃避陽光而躲進黑暗霉濕的洞穴中,但他們不能把太陽廢去。同樣地,任何時代的人都可以藐視神的恩典,但他們卻無法消滅它!

順服——對基督的愛最後的試驗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

愛的最後考驗是順服,不是甜蜜的感情,不是樂意去犧牲,也不是大發熱心,乃是順服基督的命令!

我們的主畫了一條清楚而筆直的界限,每個人都可看見。他把那些遵行他誡命的人放在界線的一邊,說道:「這些人是愛我的。」而那些沒有謹守他教訓的人,則放在界限的另一邊,說道:「這些人並不愛我。」

在新約聖經中,基督的命令佔有顯著的地位,但在現今福音派的思想中,卻非如此。我們與基督的關係,可從我們對他的命令存有什麼態度表明出來,但現在許多有影響力的聖經教師卻認為這種觀念是律法主義;有些甚至完全摒棄我們的主所說每一句顯淺易懂的話,或把他們另作別解,藉此在表面上配合保羅書信里的宗教理論。

信徒只有面對基督的命令,被迫做出決定時,才能確知自己對基督的愛是否真實,是否深摯。直到那時,他才恍然大悟!

我想我們應該暫時放下對恩典與信心等不切實際的神學思索,而謙卑地研讀新約聖經,專心一意去順服我們所讀到的命令。對基督的愛不僅是情感的愛,也是一種意志的愛。除非我們願意遵行他的話,否則我們是不可能在心裡充分地愛他!

榮耀神還是榮耀自己?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作」(林前10:31)

我想我們應該成熟得能夠承認許多已經皈依基督,並加入教會的人,卻從未與人的基本慾望——渴慕榮譽及稱讚——搏鬥過。結果,有些人終其一生都從事宗教工作,但事實上不過是為自己攫取榮耀罷了!

弟兄們,記著榮耀單單屬於神!如果我們竊取神的榮耀,神就在教會中蒙受虧損。

聖徒的事奉,能使基督的身體得到造就;這種事奉不僅是指我們所謂牧養的事工,乃是指所有基督徒都參與的聖工,一同建造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就此意義來說,神渴望藉著基督的身體來成就他最終的工作——神永恆的工作。

但基督徒和教會會眾,必須只為基督的榮耀而完全奉獻自己!

它的意思是我們與現今崇尚人的榮耀與褒獎的潮流完全背道而馳。

在神的工作里,天生的資賦與才能是不足夠的,大能的聖靈必須自由運行,以他創造與賜福的能力賦予我們生命,蘇醒我們的心。你大可把這個事實寫下來:不論人做什麼,也不論他看來是如何的成功,假如聖靈不是他工作的主要能力源頭,在他死後,他所建立的都會全然瓦解!

舊事已過,一切都變成新的了

「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里,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林后4:7)

已把生命奉獻給神,又背起了他的十字架的基督徒,都會立刻發現自己陷入了衝突的風暴中,故無需感到驚訝。這種衝突是理所當然的,是神、人,以及基督的本質所帶來的結果。

譬如,他會察覺到神的道路與人的道路不同。他也會發現在亞當的世界里學習得來的技巧,在屬靈的領域中無用武之地。他想將過去練達的處事方法應用在屬靈的工作上,卻一無成效。新的亞當不會降服在老亞當之下,也不會讓他新造的人順應世界的法則。神不會與別人分享他的榮耀!

神真正的教會——一群得蒙救贖與重生的人——,在舊人的眼中看來,是何等奇妙,亦是種種自然事物中,超然經歷的一個永恆標記。

教會是一張從天而降的大網,是世間上一種與眾不同的東西,令人驚訝,又叫人困惑,是人無法了解,也不能闡釋,亦難以逃避。歷史學家或心理學家對她的分析,都只是皮毛,觸不著她的核心,只是藏著珍寶的瓦器。

那珍寶實在遠超人的能力可理解!凡繼續去認識主的人,都會發現舊事將過,一切都變成新的了!

作門徒——對世界的玩偶說再見

「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雅1:12)

有一種人類的痛苦,只有虔信的基督徒才能體會,它就是為了耶穌基督的緣故,明知會吃苦,也甘心樂意的承受。

這些年間,這種自願式的受苦在我們中間就象昂貴的奢侈品、價值連城的瑰寶、豐富的寶藏,遠超任何心思意念所能想象。它既罕有又珍貴,因為在這個墮落的世代里,很少人自願進入黑暗的礦坑中尋寶。

這抉擇必須出於自願,因為沒有其他方法可以下到裡面去。神不會強迫我們進入這種痛苦中;他不會把這個十字架放在我們身上,也不會藉著我們不想要的財富令我們困窘不安。

有一些財寶是為申請加入軍團的人特別存留的。他們不顧自己的性命,情願為基督受苦。他們申請入伍之後,便以自己的生命向魔鬼挑戰,招來地獄的憤怒。

這些人已向世界的玩偶告別,選擇與神的百姓同受苦難,以勞苦與患難作今生的命運。

可是,這些人在哪裡呢?這種基督徒在世上已經絕跡了嗎?神的聖徒是否已經加入那群狂熱地謀取安穩的行列中?

此刻我們是否害怕受苦,不願意慷慨犧牲?

我希望不是如此——但我心裡懷疑。惟獨神知道答案!

時間是非常珍貴的,要注意神在極短的時間裡向我的要求是什麼。已過的時間,我無法再活一秒鐘。未來的時間,我也無法活在其中一秒鐘。我只能活在現在的這一時間裡,只有現在是我該禱告的時間,現在是我該事奉主的時間,現在是我該順服主,愛主的時間。現在就是神的時間,我應該好好活在其中。有一首詩說:「如果我愛你,主耶穌,是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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