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放完店打烊,把酒喝光,煙熄滅之後就把他忘了吧

前些天微博上有粉絲問我,有的人為什麼嘴上明明說了喜歡,卻還是要離開。

我看完一時之間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她,也不知道要該如何解釋,但我想,要走的人不會留,要留的人也不會走。

有時候一個人的離開不一定是捨不得,他既然選擇要走,那就算他有捨不得那也只是捨不得而已,不會留下。因為這世上沒有誰會為了捨不得而做更多的停留,就算你想等那也不會有。

相反,如果一個人能留下那一定是因為捨不得。

有時候我也在想,兩個人當初明明說好的要一直在一起,一輩子不分離,怎麼說變就變了呢。不離不棄這件事到底有多困難,要是為了分開而在一起,那當初幹嘛要靠近。

如果我喜歡一個人。

我不想從擁有到失去。

我不想從熟悉到陌生。

我不想從親密無間到惡語相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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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從同床共枕到分道揚鑣。

如果你真的從未想過給我一個未來,那可不可以在最開始的時候就不要認識我,熟悉我,靠近我,了解我,然後再離開我。因為這個過程足夠讓我的心,疼很久。

突然想起《有一個地方只有我們知道》電影里的一句台詞說,如果我身邊最重要的人始終要離開我,那我寧願一輩子從來都沒有擁有過。

是阿,如果最後和我睡在一起的人不是你,那我寧願從來都沒有和你睡過。

有人說,分開是為了下次更好的相遇。

可我從不這麼覺得,因為遇見本身就是一件幾率很小的事,更可況再次相遇呢。

沒人能預測未來,也沒人知道下次會什麼時候遇見,或許在下次相遇的時候已是物是人非。

常常有人和我說,怕被傷害所以不想要愛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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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當真正一個人的時候,卻又希望能有個人陪。

這種感覺就像是扎馬尾皮筋繞三圈你覺得太緊,繞兩圈又太松,秋天開空調太熱,不開你又覺得冷,三十八碼的鞋太大,三十七碼的又嫌小。

這世界上的感情不就是這樣嗎,又長又遠,還到處充滿了套路,可你還是不得不往前走。

就算喜歡的人離開了,你也該好好過,雖然你的愛情死了,但你的生活還在呢。

人有無數種方式可以讓自己開心,也有無數條大路可以通向未來。當你有一天真的想明白了,你就會發現,那些曾經你令你著迷的東西都會淪為可有可無的消遣,沒有什麼是不可替代的,包括他。

很多時候你之所以能錯過,那是因為你還要沒遇到對的人。

所以你要擦乾眼淚補好妝,因為這路還得繼續走。

以前看過一個段子--

那些離開了你的人阿,不管當時是出於什麼原因轉身離去,也許曾彷徨過猶豫過掙扎不舍過。但至少在他決定要走的那個瞬間,他覺得沒有你,他會過得更好。

所以你別再想念,也別再懷念。

趁錢還在,酒還有,該散就散。人走茶涼的道理你應該懂。

如果忘不掉就去唱最嗨的歌,去玩最熱的場子,喝最烈的酒,抽最凶的煙。

然後等歌放完了,等店打烊了,把酒喝光了,等煙熄滅了,就把他忘了吧。

據說點贊後會一夜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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