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應不應該享受車補?

教師應不應該享受車補?

​2014年7月,中辦和國辦就聯合下發了《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新一輪公車改革再次拉開帷幕。在此之前,公車腐敗一直為群眾所詬病,直到這個《意見》的出台,讓群眾再次看到了公車改革的曙光。

進行公車改革實質和目的其實就是要消除特權,還廣大群眾以公平、公正,提高政府公信力和親和力,為緩和官民矛盾、降低政府執法難度奠定基礎。但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公務員享受車補待遇,而同為一個單位上班的職工,干著同樣的工作,卻只因是事業編製而非公務員就不能享受同等待遇,這豈不有些荒謬?不同行業、不同崗位、不同工種、不同時期的用車情況難道會是固定不變的嗎?為什麼車補的金額還是固定的?這種做法難避變相發放福利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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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中間還有一個龐大的群體,那就是教師,以前常說的「教師工資不低於公務員工資」難道只是畫餅充饑的一句空話嗎?公務員上下班需要開車,教師上下班、家訪、參加各種會議、培訓活動等就不需要開車嗎?難道要走著去嗎?相較而言,在所有國家行政事業單位中享受工資待遇的群體中,教師使公認的最辛苦、最勞累的職業,初高中階段教師的工作時間實際上遠遠超過法定的8小時,勞動強度也比其他行政事業單位大得多,工資收入和福利待遇卻在各類行政事業單位中是最低的。社會上不少人給教師蓋上收受紅包、違規補課的印章,但我們不能因少部分教師作風不良、師德缺失就否定教師這個龐大的群體。小編也有過多年鄉村學校從教經歷,對鄉村教師的艱辛有著切身體會,深知收受紅包、有償補課只是這個群體中的極少數,我們應該做的是加大力度打擊不良少數,而不是去否定這個原本最應該受到社會尊敬的弱勢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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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永遠在路上!古往今來,改革都是在風浪中艱難前行,改革成功的範例在史書上也是歷歷可數,不少改革都半路夭折,改革的難度可想而知,但改革的目的是為了讓不盡合理的事物變得更趨合理,所以望請有關專家在制定法規推進改革過程中能充分考慮社會各階層、各行業的利益,廣泛徵求意見,然後方可付諸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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