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對不起,你娘家人三年前我就忘了,一個都不認識!

我和我老婆結婚六年多了,因為老婆就是周邊的人,在錢財上不管是表面還是內里都給了很多,當然這個能懂的,我呀,也能了解岳母家把媳婦養到現在不輕鬆!一個女婿半個兒嘛,然後只要是節日或者壽辰,該給錢送禮的一個不少,有事情一喊就去,絕對沒有怨言。

不過有次我母親一下病倒了,實在救急才去找岳母臨時湊點錢出來應急,結果她母親家先要我別給我媽看病,見我不為所動,把我趕出來了,不錯,是的,就是轟!那一刻我才知道窮在鬧市無人問,我發誓從此和她們恩斷義絕!

老實說老婆這6年也是為小家付出很多,她夾在父母和老公之間也很為難,但如今再要我出錢給丈母娘是絕對不可能的,我向來認為以德報仇那拿什麼報德呢!你們評評理我做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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