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診斷的基本原則有三點:整體審察、診法合參、病證結合

中醫診斷原則有三:整體審察、診法合參、病證結合。

  一、整體審察

整體審察是中醫學的基本概念之一。診斷疾病時的整體觀念,是指要考慮整個人體(內)與自然環境(外),或稱「審察內外」。因此,整體觀念包括兩個內容。

  1.人體是個統一的整體

人體上下、內外、臟腑、經絡之間的關係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以內部的臟腑為中心,四肢百骸、五官九竅、皮肉血脈筋骨等無不通過經絡與臟腑相聯繫。因此,局部有病可通過經脈影響全身;臟腑、氣血的病變也可通過經絡而呈現於局部,在五官諸竅、肌膚肢體等處有所反映。內部異常可以表現於外,外部有病亦能傳入體內。例如體表的瘡瘍可由腎虛、脾濕、肝火或心熱等引起。故在診斷時需根據全身癥狀來判斷究屬何臟所引起的瘡瘍,從而採取相應的治法。

  2.人與周圍環境的統一

在長期的進化過程中,人體的生理機能已與周圍環境及自然界的一般變化相適應。當人體內部失調,以致不能適應周圍環境及自然界的變化;或周圍環境變化劇烈,超過人體能適應的限度時,就會引起臟腑、氣血的活動失調而得病。如《素問·異法方宜論》中的"東方之域……其病皆為癰瘍……西方……其病生於內……北方……臟寒生滿病……南方……其病攣痹……中央者……多痿厥寒熱",表明周圍環境與四季氣候不同,產生疾病即隨之而異,故在診斷時必須結合環境考慮。

  二、診法合參

望、聞、問、切四診各具有獨特的作用,又都有局限性,不能互相替代。必須四診並用才能全面收集辨證論治所需要的各方面資料。

  三、病證結合

診斷要明確所患疾病及所屬證候,把辨病與辨證結合起來。通過辨別病證,認識疾病的本質,即所謂「辨證求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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