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公布醫保新政,涉及22類重大疾病!報銷比例不低於70%!
近日,我市市區制定出台了《連雲港市市區城鄉居民醫保22類重大疾病按病種付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22類重大疾病為:
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耐多葯肺結核、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齶裂、肺癌、食道癌、胃癌、急性心肌梗死、Ⅰ型糖尿病、甲亢、結腸癌、直腸癌、腦梗死、兒童苯丙酮尿症和尿道下裂。
22類重大疾病按病種付費不設起付線,定點醫療機構在參保患者就醫時,按照病種付費標準向參保患者提供即時結算服務。
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按病種付費標準的70%予以支付,剩餘的30%由參保患者個人負擔。
按病種付費實施定點收治:
根據市區城鄉居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能力,將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納入22類重大疾病按病種付費實施範圍。
●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慢性髓細胞白血病和尿道下裂等4類病種由連雲港市第一人民醫院定點收治;
●血友病由連雲港市第一人民醫院和連雲港第二人民醫院定點收治;
●耐多葯結核病、重性精神疾病和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等3類病種由連雲港市第四人民醫院定點收治;
●兒童苯丙酮尿症由連雲港市婦幼保健院定點收治;
●終末期腎病(含門診透析)由連雲港市第一人民醫院、中醫院、第二人民醫院、第四人民醫院、東方醫院定點收治。
●其他非定點收治的病種,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均可納入實施範圍。
尊重患者的自主選擇權:
對罹患22類重大疾病的參保人員,可在就診時結合自身情況自主選擇享受按病種付費待遇或普通醫保待遇。
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應在顯著位置公布本院收治的重大疾病病種範圍、費用標準和補償方案,醫務人員要主動做好政策解釋工作。
患者經自主選擇按病種付費待遇的,須簽署知情同意書後,定點醫療機構方可實施病種結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