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縣醫保特殊慢性病門診病種及報銷比例

永豐縣醫保局統一了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和保障水平,規範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數量、種類和報銷標準。

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原則上暫定為27種,分為二類。Ⅰ類8種病種:(1)惡性腫瘤;(2)系統性紅斑狼瘡;(3)再生障礙性貧血;(4)帕金森氏綜合症;(5)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6)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療;(7)地中海貧血(含輸血);(8)血友病。Ⅱ類19種病種:(1)精神病;(2)高血壓病;(3)糖尿病;(4)結核病;(5)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冠脈支架植入術后);(6)慢性心功能衰竭(心臟合併心功能不全Ⅱ級以上);(7)慢性房顫;(8)心肌病(原發性);(9)慢性肝炎;(10)慢性支氣管炎;(1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2)慢性支氣管哮喘;(13)肝硬化;(14)慢性腎病;(15)腦卒中後遺症;(16)癲癇;(17)重症肌無力;(18)血吸蟲病;(19)兒童生長激素缺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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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額Ⅰ類與住院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合併計算,統一為10萬元,執行住院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按定點醫療機構級別比例報銷(一級以下定點醫療機構視同一級);Ⅱ類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統一為90%,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建檔立卡貧困人員最高支付限額提高為4000元。參保人員同時患多種Ⅱ類門診特殊慢性病的,最多只能選擇兩種病種進行申報,最高支付限額為4500元,建檔立卡貧困人員最高支付限額提高為6000元。

針對貧困人員,專門增加貧困人口門診特殊慢性病報賬範圍。新增加艾滋病、老年痴呆症、甲狀腺功能低下症、牛皮癬、系統性硬皮症、股骨頭壞死、類風濕性關節炎、強制性脊柱炎、多發性硬化病、痛風、慢性骨髓炎、慢性消化性潰瘍12種病種為門診特殊慢性病種。新增加的12種病種與原27種的Ⅱ類病種享受同等報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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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門診特殊慢性病每年開展兩次,每年5月或11月須前往永豐縣人民醫院、中醫院、第三人民醫院申請,每年的6月和12月組織專家進行鑒定。門診慢性病一定三年,申報鑒定通過後三年有效,三年後要重新申報和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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