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類風濕關節炎,葯啥時候能停?!

在臨床中,不少病人問醫生:類風濕關節炎治療一段時間后,關節不痛了,是不是可以不用吃藥了?還有另一些病人則不解:類風濕關節炎往往是不能被治癒的,治療的目的又何在?

針對這些類風濕關節炎患者常見的問題,這篇文章可以很好地回答患者的問題

關節不痛了,也要治療

一般而言,類風濕關節炎的主要癥狀是關節疼痛。由於類風濕關節炎特有的病理關節滑膜炎改變,病人往往還有關節腫脹。

針對關節腫與痛,目前現有的藥物,如口服的非甾體抗炎葯(如雙氯芬酸,布洛芬、美洛昔康、塞來昔布等)和糖皮質激素(如潑尼松)是有效的藥物。

病人服用上述藥物后,病情常可得到控制,但是關節內部的病變(如滑膜炎症、滑膜增生、軟骨下破壞及骨侵蝕等)過程並未真正停止,只有較長時間應用改善病情的藥物(簡稱為DMARDs,常用的有甲氨喋呤、來氟米特、羥氯喹、柳氮磺胺吡啶等以及近年來上市的益賽普,類克等生物製劑),才能阻止病情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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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要提醒的是,有些病人相信誇大療效的廣告,通過郵寄方式或在東南亞和港澳地區購買的類風濕的「特效藥」,往往就含有上述非甾體抗炎葯和和糖皮質激素。譬如,無良廠家在一些中藥粉中加入了強的松或地塞米松(另一種中長效的糖皮質激素),以及吲哚美辛(即消炎痛)。服用上述藥物后,疾病多在短期內症似得到了控制,病人就此停止了進一步求醫,不再找專科醫生診治。在服藥一段時間后,需要服用的「特效藥」的量越來越多也不能控制癥狀,等到體形變胖,甚至出現壓縮性骨折、消化道出血等副作用方知上了當,但已錯失了早期診斷和治療的良機。

保護關節是目標

在現實生活中,病人更多關注的是關節痛與不痛,腫與不腫。風濕病專科醫生不但關注病人的腫與痛,還關注藥物能否阻止骨與關節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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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治療類風濕關節炎的原則是給予非甾體抗炎葯,必要時使用糖皮質激素,以儘快緩解疼痛和腫脹。同時會儘早使用DMARDs,以減少或延緩骨破壞。

目前的研究發現,關節腫痛和關節破壞由不同的信號通路在控制,有時病人關節並無腫痛,但是關節破壞還在悄無聲息地繼續進行。所以,在當今類風濕關節炎不能被根治的情況下,防止關節破壞,保護關節功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病人的生活質量,是我們的最高目標。

要達到此目標,一方面,要把握好治療時機,早期積極、合理地使用改善病情的抗風濕葯(DMARDs);另一方面,堅持長期服藥治療也很重要,此類藥物中化學合成藥往往起效需要4~8周,一定要有耐心。

近年來上市使用的生物製劑也是很好的選擇,可以有效阻止關節的破壞,預防殘疾,副作用小,使用方便(一般都數周或數月使用一次)。只是相對傳統藥物每年的治療價格要貴一些。生物製劑類藥物在使用時候也要注意至少在半年以上,切忌像激素一樣使用1-2次,反而帶來不好的影響。

做好隨訪,及時調整用藥

要明確的是,經治療后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癥狀緩解,不等於疾病的根治;近期有效也不等於遠期有效。DMARDs可以延緩病情進展,但不能治癒類風濕關節炎,基於這一點,為防止病情複發,原則上不停葯。

當然,由於目前使用的抗風濕葯大部分存在骨髓抑制、肝功能損害和增加感染的可能。所以,為避免藥物不良反應,用藥過程中應嚴密觀察血尿常規、肝腎功能,並隨時調整劑量。

病人該怎麼配合呢?

早期、急性期或病情持續活動的病人應當每月隨訪一次,直至病情得到控制。

處於緩解期的病人可以每三個月至半年隨訪一次,醫生根據病人病情活動情況及時調整用藥,以達到病情緩解或低度病情活動的目的。

當病人關節腫痛減輕后,可嘗試減少非甾體抗炎葯和糖皮質激素的用量,甚至停用,尤其是年紀偏大、有冠心病、高血壓合併使用阿斯匹林、有胃十二指腸潰瘍病史的病人。除非出現感染、肝功能損害、骨髓抑制和計劃妊娠等特殊情況,DMARDs應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較長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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