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醫論症|骨折后,動或不動誰說了算?

「傷筋動骨一百天」是普通老百姓都耳熟能詳的一句話,但恰恰是這句話,讓很多骨折患者錯失了康復訓練的最佳時機而造成骨折后的關節僵直,使患者的生活質量大大下降。

在康復科的門診工作中經常見到這樣的患者:因為肘關節周圍骨折,需要將上肢固定一段時間,大概4周-6周左右拆除固定后,患者突然發現不僅受傷的手肘不能動了,連肩膀也不能動了,前臂不能靈活轉動,手腕、手指也不能活動自如,有的患者甚至連握拳都困難。這正是由於相信「傷筋動骨一百天」導致的後果。患者以為一百天後手臂會自然好轉,卻發現事與願違,關節的活動明顯受限。患者出現關節活動障礙后再到骨科複診,醫生一般會建議患者自行鍛煉,只有少部分患者會來康復科就診,遺憾的是,此時已經錯過了康復治療的最佳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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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還是「不動」

「動」與「不動」是骨折治療的一個矛盾所在。

不動 骨折早期需要適當固定。由於骨折破壞了骨的連續性,影響了骨的受力,因此骨科醫生通常會將患者的肢體固定一段時間,以促使骨折部位癒合。依據骨折部位和嚴重程度不同,固定的時間也因人而異,一般為4周-6周。

骨折后儘早活動也同樣重要。由於骨折及後續的手術治療必然伴隨一定的軟組織損傷,肢體長時間固定不動,周圍的肌腱、韌帶、筋膜等軟組織會形成粘連,肌肉因為廢用而萎縮,影響關節的正常活動。為了盡量減少固定給關節帶來的影響,在骨折穩定的情況下,需要儘早開始肢體活動,避免粘連的形成。但由於部分醫生缺少專業的康復知識,不能對患者進行適宜的康復指導,只能告訴患者回家自行鍛煉。因此,部分患者由於鍛煉不得要領,影響了功能的恢復;甚至有的患者因鍛煉不當導致了骨折斷端的移位,影響了骨折的正常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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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動起來」

骨折以後,即便在肢體固定的時候,患者也可以做一些鍛煉來改善肢體的功能,預防軟組織粘連和肌肉萎縮的發生。訓練方法包括肌肉的等長收縮(又稱靜力收縮,如抓握某樣固體,此時你用的力量可以增加,但是由於抓握的是固體,可以認為不可壓縮,所以力量增加而肌肉長度不變)、以及關節活動度訓練、鄰近關節和肌肉的功能訓練等。但是由於骨折的部位和嚴重程度不同,訓練的形式差異很大,這就需要接受專業的康復指導。骨科醫生一般會要求患者在骨折后4周~6周到門診複診,此時患者的骨折已經有了初步的癒合,正是患者接受康復治療的黃金時期,也被康復科醫生稱為「蜜月期」。

因此,我們建議骨折患者術后2周~4周儘早到康復科門診就診,康復醫生會依據患者的情況,指導患者有針對性地進行訓練,以促進關節功能的恢復。此時接受一些比較簡單的功能訓練和治療師的手法治療,患者即能達到很好的康復效果。在骨折后3個月~6個月內,患者仍然可以嘗試康復治療改善肢體的功能,但是療效已經大打折扣;如果患者在骨折6個月以後,甚至更長時間才訴求康復治療的話,這時候患者需要先進行手術松解,再接受康復治療,才能改善肢體的功能。

上海第九人民醫院 骨科康復醫學科 蔡斌 徐麗麗

本文已刊於《大眾衛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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