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理解律師,律師才能幫你!

之所以寫這篇文章,是因為在現實中、網路中,遇到各種各樣諮詢及需要幫助的朋友,其中不乏對律師抱有偏見、誤解的人,更有甚者要求律師去承擔一些莫名的社會道德及社會義務,把律師需要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免費法律服務,維護社會正義及社會價值,當作律師理所應該承擔的義務。出現如此情況,確實跟我國目前的群眾法律基礎薄弱,法制觀念缺乏有關,但是,這種無端要求律師提供免費服務的做法,極大的傷害了律師的辦案熱情,並導致律師行業中的案件業務匱乏者打著免費諮詢、先辦案后收費等旗號,在律師行業中進行低價競爭。如果低價也能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務,我們將無可指責,但是低價往往帶來的是劣質的法律服務,造成當事人無法爭取到自己的合法權益,這些都極大的損害著律師及律師行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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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篇文章,希望現實中、網路中諮詢或尋求法律幫助的朋友,在諮詢律師前,能對律師有初步的、正確的認識和了解,對於律師在諮詢中或案件中的作用,能有正確的評判。此外,也希望大家對律師不予解答或不能解答的各類問題,有一定的認識,希望大家在尋求解決自身煩惱的途徑的同時,尊重他人、尊重律師、尊重律師的勞動。失去一個律師,也許不會影響現有問題的解決,但是,你也許失去了幫你解決下一個問題的最佳人選。

關於律師的認識

1. 律師也是普通人

是普通人就有開銷,包括工作開銷和生活開銷。律師是為社會提供有償法律服務的專業人士,律師也需要其工作收入來滿足自身的日常工作開銷及生活開銷。律師不是做什麼工作都奔著錢去,但是,沒有錢,沒有收入,律師也會挨窮挨餓,國家不會補貼一分錢給律師,相反,律師要承受著比其他行業要高得多的稅收及社保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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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律師是靠智慧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表面看起來簡單的事情,可能律師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去思考,律師不是搬運工,不是以每天做了多少實實在在的活來計算工作量。體力勞動是勞動,腦力勞動也是勞動,而且腦力勞動是比體力勞動更辛苦的勞動,有的人覺得律師賺錢容易,請問容易在哪裡了?在提供腦力勞動的時候,挑燈夜戰,絞盡腦汁的時候有多少人能看得到,體會得到?

3. 律師不是神,也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不是什麼事情請了律師都能解決,也不是什麼問題律師都能解決。律師辦案,必須遵循事實和法律,必須依靠證據。法律有不同的專業,律師也分成不同的專業方向,每個律師不可能什麼都懂,更不可能擅長全部的法律專業,所以,不要指望你所諮詢的律師就一定能回答或圓滿的回答你所提出的問題。

4 . 律師是法律專業人士

律師是法律專業人士但並不是最終的裁判者,連法官都會有判錯案的時候,律師看待法律問題有偏差又有什麼問題?涉及到法律問題,涉及到社會學科的知識,有不同的觀點,是很正常的,法律不是數理化,並不是只有一個答案才叫做正確。同一問題,問一百個律師,可能有一百個不同的答案,誰對誰錯是沒有答案的,作為當事人,只能去評判誰的思路更讓人信服,更貼近現實,更容易實現。有的當事人,拿著同樣的法律問題,問了n個律師或法律人士,結果每個人的說法都不一樣,問我為什麼會這樣?答案在剛才已經分析了,但是我還想說的是,如果不操作,那就是紙上談兵,而且他人提供的免費的法律諮詢,可以是負責任的回答,也可以是湊熱鬧的回答,可以是實話,也可以是空話,反正事不關己,當然高高掛起,一口氣說十個方案出來,做與不做,做得如何,都和我沒關係,我怕什麼說?

5. 律師行業是服務行業

律師行業不是生產性行業,不存在先投入成本運作,再回收投資並賺取利潤的問題。律師,只要提供了法律服務,都應該獲得報酬,律師行業有風險收費,但是那是一種基於協商所達成的共識,如果律師需要倒貼錢做案子,那證明這案子質量不怎麼樣,其次,律師本人能接的案子質量也不怎麼樣,再次,就不用說下去了……

這是一個時間就是金錢的社會,這個口號在我還在讀小學的時候就已經說出來了。律師無論是解答法律問題也好,辦案也好,都需要花費時間和精力,做了這個案子,花了這點時間,就增加了接其他案子的機會成本。此外,收費諮詢,收費辦案,對律師而言,對當事人存在著合同義務,而不能敷衍了之,相反,免費諮詢,免費辦案,律師和當事人之間沒有任何的義務,談什麼負責?談什麼社會公德,職業道德,未免把律師神化了,律師是人不是神。一個普通人,在社會上只要不做任何壞事,我們已經不得不承認他是個好人,社會道德其實標準很低,但是為什麼看待律師的時候,這個標準能提得這麼高?律師免費幫助別人就是理所當然的?社會上這麼多人需要幫助,怎麼不見你掏光自己口袋的錢去幫助他們?說白了,律師也是人!普通人而已!能力有限的同時,靠自己的勞動換取報酬,在社會上生存和立足,養小孩養老婆,不欠別人什麼!

律師諮詢或辦案是否收費,完全取決於他個人的選擇,無論選擇是什麼,都無可厚非。當然,不少律師基於公益心,提供著免費的法律諮詢,每年都會辦理不少的法律援助案件,但是,我想強調的是,不管律師做與不做,都是無可指責,大家應該尊重律師、尊重律師的勞動,不斷提高我國的法制水平。

十個律師不予解答或無法解答的問題

1. 不要簡單說了案件情況就問律師法官怎麼判,案件能不能贏?

不解答原因:是法官還都要開完庭,看完當事人雙方的案件材料和證據后才能作出判決,律師憑什麼聽完一面之辭就能下定論?醫生還都要檢查完病人身體,了解情況后才能開單下藥,律師憑什麼就成了神醫了?法官怎麼判,一方面取決於案件的證據材料,法律規定,另一方面取決於法官的自由裁量,後者是任何人,包括律師都無法掌控的。

要求律師回答案件的勝訴率沒有任何的意義,99%和1%在本質上是沒有區別的,都代表著可能性,都不代表絕對性。回答100%勝訴的律師,應該說是沒有職業道德的律師,不同的法官,看問題有不同的立場和角度,如果遇到貪贓枉法的法官,案件結果更是無法確定。

2. 不要簡單說個病情傷情就直接問律師:我這種情況可評幾級工傷?可以評為幾級傷殘?賠多少錢?

不解答原因:律師作為法律專業人士,並非醫學專業人士,僅能從法律的相關規定對傷情做大致的判斷,但是,無法得出權威的醫學鑒定結論,隔行如隔山,法律不是萬能,律師也不是萬能。此外,每個人每個傷情均有不同,同樣部位的傷,但可能得出不同的鑒定結果。這其中,除要對個體情況進行綜合判定,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外,還要考慮鑒定機構醫療人員的主觀因素等。律師是從案件的程序、時效、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去把握整個案件,而非從醫生的角度去思考問題。至於賠多少錢的問題,除了是根據傷殘等級來計算外,不同地區的職工工資收入水平等均不一致,並不是馬上可以回答的問題。

3. 只要在網上搜索查閱就能得到答案的法律問題。比如有的當時人問:什麼是搶劫罪啊,什麼是貪污罪啊等等。

不解答原因:這樣的問題,相信在網上搜索,得到的答案更詳盡、更準確,這些簡單的事情自己不去做,為什麼要佔用律師的時間呢?

4. 不要問大過天大過地的問題,讓律師根本無法回答。比如有的當事人問:離婚怎麼離啊?買房子要注意些什麼啊?

不解答原因:老實說,這樣的問題,如果要回答清楚,估計要說了最少幾個小時。自己懂的事情當然可以自己做,自己不懂,就要聘請法律中介機構或專業人士去做,實在花不起錢,買本書回家慢慢啃,也比東問西問的強。

5. 有的問題,答案已經是很清楚的了,所謂的案件根本已經無法操作,並且連最後的法律程序都已經走完了,這樣的問題可能已經問了多個法律人士,並且得到了相同的答案,當事人抱著還有奇迹的想法,堅持不懈的問律師,其實,是在浪費大家的時間。

6. 律師的諮詢工作是回答法律問題,告知當事人事情辦理的方向和解決問題的渠道,不要把律師當作感情傾訴或煩惱傾訴的對象。

7. 律師不是救世主,不要以為什麼問題律師都能解決,不要以為什麼問題律師都能幫,解鈴還需系鈴人。

8. 不要拿司法考試或其他考試的題目問律師。

不解答原因:律師的工作是解決實際問題,而不是做學術研究。

9. 認為法律諮詢能夠解決一切的問題。

把打官司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及應對方法在一次或者多次諮詢中,讓律師做全面的告知。

不解答原因:你把諮詢當作了免費代理。你把指路的活兒企圖變成免費的長途客運。你試圖搶走應當屬於律師的財產!

10. 以郵箱或者簡訊的方式進行的初次諮詢。

不解答原因:你連電話費都不肯付出,說明你對這個問題根本不重視。

轉自:轉自律道灣灣

運營人員: 董敏 MZ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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