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狀腺癌術后,哪些需要碘131哪些不需要?

大家好,病友們都叫我東姐。

雖然這幾天的哈爾濱有些霧霾,但是如此燦爛的春光還是很有誘惑力的,每天出門曬會太陽,享受了春光也補了鈣。如果再沒有頸椎一動咔哧咔哧的響,簡直就是完美的人生了!

哎,可是,怎麼會有完美人生呢?都說春天是精神疾病高發的時節,人的情緒容易異常波動,我決定這幾天多吃點好吃的,安撫下身心!哈哈!

許多病友糾結自己該不該做碘131治療,想讓東姐幫著拿個主意。東姐都是讓病友們諮詢更多的醫生,有時也推薦一些相關文章。因為,這個主意東姐可是真不敢幫忙的。今天我再把核醫學大咖林岩松一篇文章中關於碘131治療的指征(適應症)分享給大家。

目前各類指南中碘131治療的指征至少包括以下情形之一:

遠處轉移,局部侵犯,淋巴結轉移,以及各種綜合因素評估提示其有複發的風險,如侵襲性的病理特徵等。

而不需碘131治療直接進入甲狀腺激素抑制治療的指征,應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手術切除病灶完全;

2、非侵襲病理類型;

3、無甲狀腺包膜侵犯;

4、單髮乳頭狀甲狀腺癌直徑<1cm或濾泡狀甲狀腺癌直徑<2cm不伴有頸部淋巴結轉移者。

在這篇文章中還說,碘131治療評估不僅側重於TNM(T是原發腫瘤的大小、N是區域淋巴結是否有轉移、M是是否有遠處轉移)以及複發風險分層中的各種影響因素包括患者的年齡、性別、病理學特徵、BRAF等分子特徵、刺激性Tg等等,也應考慮到手術等治療干預的影響,其目的在於實時客觀地評估患者的複發及死亡風險,及時制定個體化碘131治療策略,達到真正意義的個體化碘131治療。

東姐只能幫你們到這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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