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有什麼區別
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有什麼區別?
買房的先後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聯繫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根據婚姻法17、18條規定,婚前取得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要是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
因而,婚前買房,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結婚前男方買房,應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因此假如離婚,房子應歸屬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財產的公證;結婚後買房,如果還是男方出錢的話,在辦房產證的時候,根據新規定,若夫妻雙方都在場,且女方要在場簽字,那麼應是夫妻雙方共用財產。
婚前買房,兩人都是未婚成年人,在有限購的城市,各自按一個獨立家庭計算,各自都可以買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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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婚後買房,兩人只能作為一個家庭計算,在有限購的城市,只能買一套房,在沒有限購的城市,買第二套房的過戶稅費和首付比例等,都比第一套房要多。
來源:法律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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