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閉關鎖國政策的根本原因

文/汪純

我們從小讀的歷史書上都說,因為清朝政府閉關鎖國,使得中國在科學上、文化上、經濟上逐漸落後於世界。最終被大炮打開國門,承受恥辱的失敗。

然後有人喊冤了,說清政府閉關鎖國,那鴉片戰爭之前中國每年巨額的貿易順差怎麼來的?還有原本流行於西方的梅毒是怎麼來的?

是我們冤枉了大清國嗎?

首先,「閉關」這個說法確實不對,清早期閉關是因為台灣鄭氏反對清朝政府,而清軍又不善海戰,在東南沿海嚴防死守,是為了封鎖佔據台灣不肯臣服的程成功家族,同時是為了避免沿海的居民接觸到「錯誤思想」。1683年台灣鄭氏投降,康熙皇帝和朝臣商議之後,很快就開了海禁,只有一些關於收稅和禁止出口硫磺兵器等違禁物品等相當正當和正常的規定。到了乾隆皇帝下江南的時候,僅在蘇州一地就能看到千帆出港。

乾隆像

1757年乾隆皇帝下令,除廣州一地外,停止其它港口的對外貿易,「(夷船)將來只許在廣州收泊貿易,不得再赴寧波,如或再來,必令原船返棹至廣,不準入浙江海口。」這就是所謂的「一口通商」政策。這一命令,被認為是清政府開始奉行起閉關鎖國政策的標誌。但是這只是對口岸加以限制,實際貿易額沒有受太大影響。出口額在1760年前後每年是不到200萬兩白銀,到了1830年前後接近每年5000萬兩白銀;同期進口額則從47萬兩白銀增長到730萬兩白銀(嚴中平等編:《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這麼大的貿易量,怎麼樣也不能說是「閉關」。

欽命粵海關,是大清中期中國進出口的唯一港口

雖然肯定沒「閉關」,但是確實有「鎖國」。乾隆帝曾說:「民俗易囂,洋商雜處,必致滋事」,從乾隆到嘉慶、道光多個皇帝,都一再嚴申「華夷之別甚嚴」,「從不許外籍人等稍有越境摻雜」。

實行一口通商之後兩年,即1759年,兩廣總督李侍堯奏請制訂《防範夷商規條》,即「防夷五事」:永行禁止外國商人在廣州過冬,必須冬住者只准在澳門居住;外商到粵,「宜令寓居行商管束稽查」;禁止中國商人借領外商資本及外商雇請漢人役使;嚴禁外商僱人傳遞消息;於外國商船停泊處撥營員彈壓稽查。簡單地說就是,來華的外商要受到嚴密監視 ,只准在每年的5月至10月間來廣州進行貿易,期滿必須離去,且停留在廣州期間只能住在由公行所設的「夷館」內,此外還特別規定「番婦」不能隨同前往。這些政策目的在於確保皇帝手下的官員能夠絕對控制所有發生的貿易活動,並防止中外民間的自由交往。於是,大清國在貿易量保持世界第一的情況下做到了「鎖國」。

而這巨大的貿易量是「官商」完成的。對外貿易許可權歸官府所有,再拿出來尋租,商人搞定有關人員並花錢買許可權,成為官家的代理人,然後依靠政府給予的特權,壟斷外貿業務,獲取利潤。如此一來,商必須依附官,必須完全聽命於官,承受各種苛捐雜稅,貿易的收入也官家拿大頭,商人拿小頭。而且這些代理人只是牙商(即中間商),只是交錢拿貨或交貨拿錢,商業交往的流程被儘可能縮短,更深層次的互動被刻意避免。

廣東十三行

站在皇帝的角度,錢也賺了,又避免了對外貿易造成的文化衝擊和階層流動——確切地說是避免了國際貿易改變社會結構對國內的極權制度造成衝擊,也阻止了西方勢力的文化滲透對傳統文化/愚民政策造成破壞,簡直不能更完美——同樣,也完美錯過了國際貿易本可以給中國科學和社會發展帶來的機遇。

中國幅員遼闊物產豐富,對於國際貿易本來就不存在剛需。除了元朝和南宋這兩個特殊情況:元朝是疆域面積特別大,有大片領土在絲綢之路上,元朝統治者在佔領中原之前和西亞往來頻繁,所以比較有國際觀,但元朝是一個短命的朝代;南宋只有半壁江山,一些資源必須進口。試圖說服乾隆皇帝放棄貿易限制的英國人對此有清楚的認識:「在必需品上——雖然不是奢侈品上——可以自給,因此中國政府絕對不重視對外貿易,認為可以隨意限制對外貿易。」

而乾隆帝在其《敕諭英吉利國王書》中的回答也證實了這點:「天朝物產豐盛,無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貨物以通有無。」「閉關鎖國」、以及官商制度這個鍋,讓乾隆一個人背,或者只讓滿清朝廷來背,都是不公平的。這些簡直是中國長久以來的基本國策,無論哪個朝代。

中國的極權制度,以及這種制度培養出來的道德體系和價值觀都決定了:國家政策制訂,以及人們對一件事的價值判斷都取決於——這是否符合皇帝的根本利益。而皇帝們的根本利益在於維持穩定,防止人民起來造反換皇帝,或者避免鄰國入侵換皇帝。而上千年的奴化教育讓中國人不會輕易造反,除非確實活不下去了。皇帝和他們的官員們只希望維持原有的社會經濟結構、等級制度、君臣父子的傳統道德觀念永遠不要改變。連先進的科學技術都常常被貶斥為「奇技淫巧」,因為會對原有的社會結構造成衝擊,繼而可能對原有的體系帶來風險,更何況外來的思想和文化。

皇帝們什麼也不缺,自然也不歡迎任何變數,因為「我真的還想再活五百年」。

鴉片戰爭

大清國亡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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