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功能正常、HBV DNA也轉陰,乙肝病人為什麼不能延期複查

門診中,很多肝病醫生都曾面對這一現象,慢性乙肝患者遵守醫囑,按時服藥,經治療2年後,肝功能正常、HBVDNA也轉陰,卻還要定期複查,且每次結果都差不多。既然如此,是否可以延長複查時間?

答案:肯定不行

延長複查時間,3種情況隨時發生

1、肝硬化、肝癌發生

很多慢性乙肝患者以為抗病毒治療的目的,僅僅是HBVDNA轉陰、肝功能正常。事實上這些都是表象,真正的目的是,通過有效抗病毒治療最大限度地抑制乙肝病毒複製,減輕肝細胞炎性壞死及肝纖維化。

倘若乙肝患者單純以為HBVDNA轉陰、肝功能正常了,就萬事大吉,未免高興的太早了,肝功能正常、低病毒量不代表乙肝不會活動和進展。

由於乙肝病毒感染是慢性進展性疾病,多數患者經過數年或數十年的過程會出現肝臟疾病的進展,表現為肝臟炎症的活動或纖維化加重,有的甚至發展成肝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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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台灣學者對1932例非活動性表面抗原攜帶者(即肝功能正常、並且乙肝病毒水平較低的人群),進行了13年的隨訪,發現非活動性表面抗原攜帶者,仍然有進展為肝細胞癌的風險。

因此,對於乙肝病毒攜帶者,即使醫生判斷你的病情穩定,不需要治療,也一定要定期到醫院,找專科醫生檢查,以便及早發現疾病的變化,及時治療。

2、貽誤藥物副作用治療時機

一般情況下,口服抗病毒藥物的副作用比較少。但是部分病友在未來是可能發生副作用的,比例比較低,但是對於我們個體來說,都有機會發生。這些副作用如果出現,都需要及時處理,如果沒有定期檢查,可能會貽誤時機。

3、耐葯

目前我國乙型肝炎病毒的耐葯現象比較突出,一旦出現耐葯,很快乙肝病毒就會大量複製,隨之而來的是肝炎的活動。因此,需要密切監測,而打亂複查時間,只會阻礙醫生評估治療療效的及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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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定期複查時間、項目均不定

一般情況下,慢性乙肝患者複診后,醫生都會叮囑記得下次要來檢查,至於複查的時間和項目,並非每次都一樣,具體要看患者吃什麼藥物。比如:

1、干擾素治療

1個月複查項目:生化檢查、血常規(治療第1個月每1-2周檢測1次血常規,以後每月檢測1次至治療結束);

3個月複查項目:HBV DNA(直至治療結束)、乙肝五項、甲狀腺功能、血糖(如治療前就已存在甲狀腺功能異常或已患有糖尿病,建議應每個月檢查甲狀腺功能和血糖水平);

6個月複查項目:AFP、腹部超聲(肝硬化患者每3個月檢測1次。如B超發現異常,建議行CT或MRI檢查)。

2、核苷類藥物治療

血常規:每6個月檢測1次直至治療結束;

生化學指標及HBV DNA:每3~6個月檢測1次直至治療結束;

乙肝五項及AFP、腹部超聲:每6個月檢測1次直至治療結束。

Tips:服用替比夫定的患者,應每3-6個月監測CK;服用替諾福韋或阿德福韋的患者應每3-6個月監測肌酐、血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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