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建築師負責制

建築師負責制是國際的通行做法,指在建築工程建設中,建築師全過程的負責項目的策劃、設計、施工監管、壽命期的使用及拆除等的服務,並承擔責任。責任大、權利大、收益高,社會地位也高,成為一位建築師也需要付出艱辛的努力。

我國傳統造房子是工匠制,大木匠、小木匠、泥匠、石匠、漆匠、瓦匠等各專業工種分工很細,其中的大木匠工頭在房子築造中起到統領作用,不但要負責做好自己的木工活,還負責協調其它的各工種,且還幫業主承擔房子的規劃、策劃、布局(設計)、選料、督查施工質量等全過程的工作,雖然沒有畫出象現在造房子的施工圖紙,但會勾出房子及各構件的尺寸輪廓草圖,會在腦里描繪出各細節詳圖(雖然沒描去),來指導施工,並對質量負責,會精心挑選木料等,業主都聽該木工頭的,其在業主的心裡地位是很高,在造房子過程中當作神一樣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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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沒建築師這稱號,近代從西方引進,我們傳統中這造房子的大木工頭的服務工作就相當於建築師的工作。

近代我國第一代建築師都是從西方學成歸來,再開闢專業培養建築師,建築師的實踐工作也都是遵從西方的方法,對建築是全過程的服務。

後來新中國成立后,計劃經濟,學習蘇聯的一套,建築師的工作內容被割裂開來,甚至到了建築師僅只做畫畫圖紙的工作,連對建築的設計思路、樣式、功能等都得是業主、領導等說了算,建築師只照繪出圖就行,更沒有對建築的施工質量負責。再後來,在上世紀90年代,雖從西方引入了建築師註冊執業考試製度,但弄了個設計企業的資質行政審批管理制度,有審批過來設計資質企業才能從事於建築設計業務,又規定建築師只能在有設計資質的企業里才能從於設計工作。這樣,更桎梏了建築師的本源。社會對建築師的認知度很低,絕大部分人是不知道建築師這職業,也不知道建築師是做什麼的,或者認為只繪繪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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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幾十年的大量建設,發現問題不少,雖然有不錯的建築產品產生,但總體上建築太不盡人意,雷同、模仿、千篇一律甚至質量低劣至倒塌的地步。

現改革,返回到建築師的本源工作,力推建築師負責制,對建設項目提供全過程的諮詢服務,雖然遲了幾十年,但也是非常好,這真正能普遍實施,我國的建築將來會迎來就時代。

但行業上前面幾十年的慣性作用,加上己形成的各利益集團的固守,改革者和非改革者(利益集團)的博弈,改革起來會是很艱難,可能會有個較長的過程,但看最高層的決心力度,相信時間不會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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