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乳腺癌患者生育建議

編譯:劉潔瓊-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乳腺外科來源:腫瘤資訊

流行病學調查顯示,我國乳腺癌過半在絕經前發病,且發病有年輕化趨勢。隨著我國二胎政策的開放,越來越多的乳腺癌患者會問我這樣一個問題:劉醫生,我治療后還能懷孕生孩子嗎?什麼時候合適?

首先,患者及家屬必須了解,在早期乳腺癌的治療過程中,化療、內分泌治療等可能對女性的卵巢功能、生育力造成一定的影響,部分女性患者經化療后將導致永久性閉經。如果有生育願望,治療前要與主診醫生溝通。研究表明,激素受體陰性的乳腺癌化療期間通過接受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激動劑(GnRha)藥物可以保護卵巢功能,因此美國NCCN乳腺癌診治指南及中國抗癌協會早期乳腺癌診治指南均推薦對於絕經前激素受體陰性女性乳腺癌患者,化療期間給予GnRha類藥物保護卵巢。那麼患者會問,我是激素受體陽性乳腺癌,化療期間也能用該類藥物保護卵巢嗎?這個問題,雖然沒有前瞻性臨床研究的高級別證據,但是國內外專家大多支持:對於絕經前有生育意願的激素受體陽性乳腺癌患者,化療期間同樣可給予GnRha類藥物保護卵巢。但是,我們需要知道的是,絕經前患者化療期間為減少卵巢早衰而採用GnRha類藥物聯用並不是百分百保證能保留生育能力。為最大限度地保留乳腺癌患者的生育能力,美國臨床腫瘤學會(ASCO)曾推薦,對於年輕乳腺癌患者可通過使用人工輔助生殖技術來保留生育能力,例如可嘗試在化療前凍存卵子或胚胎。但這種方法比較複雜,費用較高,並且國內部分醫院尚未開展此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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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問題是何時懷孕風險較小?內分泌治療過程中停葯懷孕是否會增加複發的風險呢?我們知道,乳腺癌是一類疾病的總和,分為至少四種分子亞型。超過70%的乳腺癌是激素受體陽性的乳腺癌,手術±化/放療后需要長期的內分泌治療(5或10年)。患者經常會問到:內分泌治療過程中停葯懷孕是否會導致複發轉移?就算不用內分泌治療,會否因為懷孕激素水平變化導致複發風險增高?這個問題目前缺乏前瞻性臨床研究的結果,既往研究多是回顧性分析(會有偏倚)。國外已經有前瞻性臨床研究(IBCSG 48-14/BIG 8-13/A221405)正在進行中,我們期待其結果回答內分泌治療中斷後懷孕的問題。那麼,在高循證醫學級別的前瞻性研究結果出來前,針對這個問題多數專家認為:對於低危的很早期乳腺癌患者,經過治療後過兩年再懷孕是相對合適的;對於中危的乳腺癌患者,可在治療3至5年後確定無複發轉移再懷孕生育比較穩妥。此外,如果內分泌治療期間打算妊娠,要在中斷內分泌治療3個月後再準備懷孕,給內分泌藥物一定的清理期,以免對胎兒造成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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