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派民警及時處置社區服刑人員暴力對抗收監執行

社區矯正工作是司法行政機關主要工作之一,也是社會安全穩定的重要一環。司法行政機關的一般工作人員沒有執法的強制執行力,對於惡意程度較深的社區服刑人員,往往無法震懾他們,彰顯法律的嚴肅性。而負責公共安全的公安民警並非社區矯正工作的執法主體,社區矯正工作也不是他們的主要工作,對於社區矯正工作而言只起到輔助作用。然而,社區服刑人員是一個特殊群體,在他們中又有為數不少的罪犯主觀惡性深、認罪服判意識弱,如監管不嚴,則對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都構成嚴重威脅,因此,需要一支選派民警隊伍,來強有力地加強管理教育,從而保障社會安全穩定。

2015年4月,浦東新區上鋼新村司法所一名女性吸毒社區服刑人員因多次違反規定未按時進行報到,選派民警對其進行訓誡,並按程序對其實施電子監管,由女性選派民警對其實施佩戴。后該名服刑人員多次故意破壞電子監管設備,逃避社區矯正監管,選派民警會同司法所工作人員實地走訪查找,后再次對其訓誡並對其重新佩戴監管設備,區司法局先後對其多次違規行為進行了多次警告。但該名服刑人員仍我行我素,目無法紀。因其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符合收監條件,區司法局提請法院撤銷該名服刑人員暫予監外執行,收監執行。

2015年6月1日,經法院裁定執行收監,該服刑人員暴力對抗收監執行,竟手持刀片企圖自傷自殘,威脅司法所工作人員。因公安民警尚未到現場,矯正中心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一方面由在場的選派民警奮勇奪下該服刑人員手中的刀片,另一方面撥打110催促公安加強警力立刻趕赴,並立即開展思想攻堅工作,教育服刑人員認清形勢。該服刑人員見自傷自殘未能得逞,伺機逃竄,后被選派民警圍堵,她一度以頭撞牆,甚至意欲沖入公交車道,在場幾名選派民警見狀迅速反應,合力將其制服,帶離公交車道,將其押入警車。后與公安民警一起將該吸毒女性社區服刑人員押送看守所。在送往看守所途中,選派民警和區司法局工作人員不斷開展教育勸說和思想攻堅,終於在送入看守所前做通了該社區服刑人員思想工作,穩定了其情緒,順利送入看守所。

運營人員: 王躍 MZ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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