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廳致全省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2月11日,省教育廳向全省中小學學生家長發出《致全省中小學生家長寒假學生安全的警示》,提醒各位家長切實盡到監護人的責任,教育、看護好自己的孩子,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此前,為做好今冬明春,特別是寒假期間的學生安全工作,省教育廳曾於1月12日、2月4日兩次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各學校採取措施,在做好校園安全工作的同時,提醒學生家長務必擔負起假期期間的安全監護責任。

尊敬的中小學生家長朋友:

寒假已至,學生放假回家歡度春節。在此,河北省教育廳懇望你們一定要盡到監護人的責任,教育、看護好自己的孩子,避免發生安全事故。特別提示廣大家長朋友做到以下幾點:

一、今年是暖冬天氣,冰層很薄。要教育孩子不要在河流、池塘、水渠等水域滑冰、玩耍,嚴防溺水。特別是初中生、小學生髮現同伴溺水時不要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見義「巧」為,應該立即尋求成人幫助或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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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成年人外出要由家長陪同。孩子出行、旅遊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規,不乘坐沒有安全保障的車輛和超速超載車輛。

三、教會孩子防範煤氣中毒的知識和方法,特別是農村地區的孩子,一定要嚴防冬季燃煤取暖煤氣中毒。

四、教育孩子不要在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教會孩子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在樓道、陽台、柴草垛旁、山林等場所燃放煙花爆竹。任何地方都不要燃放大型煙花爆竹。

五、教會孩子預防火災的基本常識,在日常的生活、學習中做到不吸煙、不玩火。

六、教育孩子安全用電、用氣,嚴防用電、用氣安全事故。

家長朋友們,學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盡心盡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請大家務必增強安全意識,切實承擔起監護責任,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和管理,讓我們共同為孩子們的平安健康成長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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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廳

2018年2月11日

(燕趙都市報 記者 王君星 )

運營人員: 靳美晨 MZ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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