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園地|社區工作法在城市社區矛盾化解中的運用

社區工作法是以社區及其成員整體為對象的社會工作介入手法。通過組織成員有計劃地參與集體行動,解決社區問題、滿足社區需要。在參與過程中,讓成員建立對社區的歸屬感,培養自助、互助和自決的精神,加強其社區參與及影響決策的能力和意識,發揮成員的潛能。

筆者認為,基於當下中國社會工作的發展水平,在目前的實際生活中,社區工作法在化解城市社區矛盾,尤其那些規模較小、複雜程度較低、矛盾主體較為單一的糾紛時,其作用並不明顯。但這並不否認社區工作法在化解城市社區矛盾中的價值和重要意義。社區能夠以多種手段將涵蓋在社區範圍內的家庭、學校、行政機構等各種密切相關的資源聯結起來,從而形成一個龐大的社區資源網路。在這個網路中,各種資源之間的信任感較高,資源與資源間的彼此溝通、協調更加便捷,且資源之間的相互支持也更能適應社區的需要。例如,在社區範圍內發生勞資糾紛時,社區可以在居民和企業兩者之間充當聯繫人,在勞資雙方溝通渠道不暢通的情況下提供新的交流方式和途徑。此外,由於傳統文化的影響,中國的許多社區較為注重情感的建立和維繫,這也是社區工作法在應對城市社區矛盾時的一個獨特優勢,有利於社區工作人員更加深入地了解社區居民,更加切實地滿足社區居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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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劉念:《社會工作視角下的城市社區矛盾化解研究》,載《信訪理論研究》,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86-87頁)

運營人員: 黃醒夢 MZ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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