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文:錢寶網2億用戶如何維權?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新浪金融」

「你是投的錢寶網?收回沒?」朋友的一句詢問,打破了小張12月27日午休的平靜。作為錢寶網的老用戶,小張雖有預感但第一反應仍是不相信。直到看到錢寶網官網跳出的藍色公告,他才不得不強迫自己面對這個慘淡的現實:錢寶網終於還是爆雷了!

錢寶網爆雷的消息源頭,來自「平安南京」官方微博09點42分發布的公告:錢寶網實際控制人張小雷因涉嫌違法犯罪,於2017年12月26日,向南京市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正是張小雷的投案自首引爆了錢寶網的大雷,更棘手的問題是,2億投資用戶該怎麼辦?

「我把錢寶網當放高利貸的平台」

聲明發布后,部分錢寶網用戶仍不願相信,還有人質疑「平安南京」已被盜號,因為此條微博的發布終端顯示是「iphone客戶端」,而此前一直顯示是「Android客戶端」。對於此種質疑,平安南京以及江蘇網警方已發聲明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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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張表示:「傷心了一晚上!」小張是研究生畢業一年的程序員,與其他被親朋好友推薦過來的用戶不同,他是錢寶網的「原生用戶」,在2013年錢寶網投入運營幾個月後就接觸了錢寶網,「當時他們(錢寶網)廣告宣傳鋪天蓋地,看到覺得十分心動,就想小範圍嘗試一下。當時大四,可投資金不多,把獎學金和部分生活費一共5000投入來試水。」小張表示自己算是一名「老寶粉」,開始投入較少,畢業后最多投入過15萬元,5年共計收入利息約4萬元。據小張描述,5年間也有不少同事投過錢寶網,一直很穩,沒想到會被查。

小張補充道:「我不賠不賺,賬戶上還有3.8萬元,均為我從平台賺的傭金。有的用戶比較慘,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錢投在裡邊,本息都賠進去了。」能夠保本的關鍵在於,小張在2016年8月曾收到消息「錢寶網涉嫌詐騙,張小雷向南京警方自首」,於是他當時把錢寶網的10萬元本金撤出,只剩一些利息。對此,他表示 「當時只是心存疑惑,認為錢寶網可能存在運營問題,但平台一直運營中不至於跑路。雖然我還算仍殘存一些理智,沒賠太多錢,但當時就把錢寶網當成放高利貸的工具,所以才會財迷心竅才會一直相信這種平台,妄想不勞而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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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小張,不少錢寶網用戶已把錢寶網當做高利貸平台,早已「自動忽略」官網的「徽商平台」定位,也並不想探究平台的盈利模式是否真的存在。公開信息顯示,2012年成立的錢寶網,最初以簽到收益和押金做任務賺收益的模式為主,後期業務拓展到分銷、微商、紅酒、遊戲及各種線下實體企業。

但多數參與者還是通過網站簽到和做任務賺錢。用戶在網站交一定押金,通過簽到、看廣告等任務來賺取傭金,押金與任務傭金成正比,多押多得。值得一提的是,錢寶網收益率畸高,據錢寶網用戶在網上曬出的收益單,其投入100萬「押金」,通過簽到和做任務,每月賺取5.7萬元,年收益率約為70%。

有用戶表示,錢寶網對其宣稱「通過廣告點擊,平台能賺取廣告商利潤分成給用戶」。靠廣告流量盈利分成,貌似點擊即可,並不一定需要押金,與錢寶網多押多得邏輯上並不存在決定性邏輯關係。但張小雷自首接受警方調查,目前錢寶網的盈利模式懸空,並無官方說法。如果沒有合理的盈利模式支撐,那錢寶網的模式便更貼近於龐氏騙局而非「微商」。

據錢寶網自述,2015年網站的現金流就達到220億元。截至今年9月,錢寶網官網顯示,平台流水超過500億元,註冊用戶超過2億。

隨著張小雷投案自首,錢寶網大雷引爆,深陷其中的2億用戶該如何維權?

用戶維權關鍵在定性

關於維權問題,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王國軍律師表示,「關鍵在於用戶押金的用途、去向。根據事態嚴重性,違反的法律法規輕重程度不一。若資金仍可調配,平台具備良好的償還能力,可採用選擇民事訴訟的方式儘快挽回損失,否則建議選擇刑事追贓方式。」

如果採取民事方式,用戶提供向錢寶網支付了押金或保證金的證據即可。因現在公安已刑事立案,如果採取刑事方式,做為投資人及時到辦案機關報案即可,將自身情況和所知內容提供給辦案機關,再按照需求提供賬單、截圖等證據。

錢寶網可能違反的法規有三種,懲罰程度不一:

第一,如果用戶只想追討欠款採取民事訴訟,根據合同法規定由於平台方的過錯,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用戶有權依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要求解除合同,進而依據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的規定要求退還押金,賠償損失。

第二,如果走刑事案件,錢寶網相關的責任人如果不存在欺詐行為,但將收取的押金挪作他用,應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如果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欺詐的方式騙得押金,那麼應該構成集資詐騙罪。則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關於定罪和追討,王國軍表示,如果通過民事維權,法院多會支持民眾要求退還押金及支付利息的訴訟。但是如果本案涉及到刑事犯罪,民事訴訟法院可能不會立案,或者即便立案也會等待刑事案件終結后,再做處理。如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考慮到涉案金額巨大,王國軍認為主犯刑期至少應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體還要看其情節,比如退贓情況等。如果構成集資詐騙罪單從涉案金額來看,可能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錢寶網事件也可參照打著「互聯網金融+融資租賃」的幌子集資的e租寶,返額可能會據追繳情況而定。據報道,自2015年12月3日e租寶案發後,公安機關便全力開展涉案資產追繳工作。追繳到部分資金、購買的公司股權,以及房產、機動車、黃金製品等財物。追繳到案的資產將移送執行機關,最終按比例發還集資參與人。

運營人員: 黃醒夢 MZ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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