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改造!死緩期內頻傷人 西堤國際殺妻案犯吉星鵬或執行死刑

2013年4月25日,在南京建鄴區西堤國際小區發生一起惡性兇殺案:80后丈夫吉星鵬殘忍殺害了自己90后的妻子。當時這起案件震驚了南京乃至全國。2014年4月18日,吉星鵬因犯故意殺人案,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今天(2017年12月27日),記者從南京中院了解到最新消息,吉星鵬在監獄關押期間又惹事了,這次很可能將被執行死刑。

2013年11月4日,南京中院開庭審理吉星鵬故意殺人一案,這也是事情發生后,吉星鵬首次露面。在庭審中他稱,與妻子祁可欣在2011年4月相識,他自稱與妻子很恩愛,但從2012年8月開始,他開始懷疑妻子與他人有染。事發當天,他和朋友外出飲酒,喝酒過程中,朋友再次提到祁可欣對他不忠。回到家中,吉星鵬與祁可欣就此發生爭吵,之後便持菜刀、水果刀對妻子頭部、胸背部、四肢等部位砍擊和捅次數十下,導致妻子當場死亡。在庭審中,吉星鵬否認了有殺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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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審理后認為,吉星鵬的罪行十分惡劣,論罪當處死刑,但鑒於本案系婚姻家庭糾紛引發的犯罪,結合具體案情,可以不判處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

宣判現場:「判處吉星鵬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限制減刑。」

江蘇當代國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呂旭輝:「一種是死刑立即執行,一種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都屬於死刑,只是執行方式不一樣。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就是死刑暫時不執行,給兩年考驗期,兩年考驗期沒有再故意犯罪,考驗期滿后減為無期徒刑。限制減刑不是不能減刑,只是說執行期限有個最低限度,本案而言,限制減刑服刑期限最低不低於22年。」

也就是說,1989出生的吉星鵬最早也要到2036年50歲時才能出獄。雖然刑期很長,但是法律給了他一線生機。不過,吉星鵬卻未珍惜這次機會。從南京中院提供的判決書可以看到,2015年4月28日起,一年多時間裡,吉星鵬三次毆打其他服刑人員。2016年5月12日,吉星鵬更因不滿服刑人員高某將水濺到他衣服上,用拳頭和膝蓋擊打高某頭部,導致高某的傷情達到輕傷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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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四次傷人行為,都發生在死刑緩期兩年的考驗期內,是否定性為犯罪直接關乎到吉星鵬的生命。為了慎重起見,2016年6月份,辦案機關對吉星鵬的精神狀態進行了鑒定,鑒定結果證實他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就在南京市檢察院向南京中院提起公訴,指控吉星鵬破壞監獄管理罪期間,今年6月份,吉星鵬又用熱水燙傷了服刑人員丁某,導致丁某損傷程度達到輕傷二級。最終,南京中院就這些案情審理后認為,吉星鵬屬於抗拒改造且不堪改造,於今年11月份,判處吉星鵬犯破壞監獄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判決后,吉星鵬提起了上訴,目前這份判決還尚未生效。

江蘇當代國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呂旭輝:「如果二審維持一審判決,判決就生效了,後果就是緩刑兩年考驗期,依法撤銷,死刑立即執行。二審期限一般是在兩個月內審結,報請最高法院核准,核准期限一般是在3到6個月。」

(來源:江蘇城市頻道 記者/劉舒 編輯/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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