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廣播與緊急廣播系統安裝工藝標準

一、施工準備

1.1 技術準備

1. 施工前進行圖紙會審。

2. 施工前應編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並報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核批准。

3. 施工前應進行技術交底,明確施工方法及質量標準。

1.2 主要材料

揚聲器、功放、廣播機櫃、電纜電線、電纜卡子、螺栓、管材、型材等。

1.3 主要機具

施工機具:升降機、電焊機、切割機、彎管器、電鑽、砂輪機等。

測試儀器:數字萬用表、聲源、聲級計、示波器、低頻信號發生器、失真度測量儀、對講機等。

1.4 作業條件

公共廣播與緊急廣播系統系統安裝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1. 已完成機房、弱電豎井的建築施工;

2. 預埋管及預留孔符合設計要求;

3. 設備機房施工完畢,機房環境、電源及接地安裝已完成,具備安裝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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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質量控制

公共廣播與緊急廣播系統的設備、材料進場驗收要求除遵照相關規定:

1. 揚聲器(箱)、功放、廣播機櫃、電源的各項技術參數應符合設計和產品技術要求,均應提供生產廠的生產營業執照及相關測試證明。

2. 各類線纜具有出廠合格證等質保資料。

三、施工工藝

3.1 施工工藝流程

技術資料複核→機房設備安裝→線路敷設→揚聲器安裝→系統測試

3.2 施工要點

1. 機房設備安裝

音控室內布局按設計要求進行。

A. 廣播室設備的安裝應考慮到維修方便,設備間不應過分密集,控制台與機架間應有較寬的通道,與落地式廣播設備的凈距一般不宜小於1500mm,設備與設備並列布置時,應保證間隔便於通行,不宜小於1000mm;

B. 設備安裝應平穩、端正,落地式設備應用地腳螺栓加以固定,或用角鋼加固在後面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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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設備安裝完畢,應對其垂直度進行調整,垂直誤差不大於1.5/1000。

2. 線路敷設

A. 音頻信號輸入的饋電應用屏蔽軟線。

a) 話筒輸出必須使用專用屏蔽軟線。長度在10m至50m之間應使用雙芯屏蔽軟線作低阻抗平衡輸人連接,中間若有話筒轉接插座的必須要求接觸特性良好。

b) (2)長距離連接的話筒線(50m以上)必須採用低阻抗(200Ω),平衡傳送連接方法,最好採用四芯屏蔽線對絞線對並接穿鋼管敷設。

c) 調音台及全部周邊設備之間的連接均需採用單芯(不平衡)或雙芯(平衡)屏蔽軟線連接。

B. 功率輸出的饋電是指功放輸出至揚聲器箱之間的連接電纜,視距離遠近進行截面及高或低阻抗的選擇。

a) 廳堂、舞廳和其他室內擴聲系統宜用低阻抗輸出,採用截面積為2~6mm2的軟發燒線穿管敷設,其雙向計算長度的直流電阻應小於揚聲器阻抗的0.02~0.01。

b) (2)室外擴聲、體育場擴聲大樓背景音樂和賓館客房廣播宜用高阻抗定電壓傳輸(70V或100V),饋線宜採用穿管的雙芯聚氯乙烯多股軟線。

c) (3)賓館客房多套節目的廣播線應每套節目敷設一對饋線,而不能共享一根公共地線,以免節目信號間干擾。

C. 供電線路選擇(單相、三相、自動穩壓器),宜用隔離變壓器(1:1),總用電量<10kVA時,用單相220V;總用電量>10kVA時,用三相電源再分三路輸出220V供電。電壓波動超過+5%或一10%時,應採用自動穩壓器,以保證各系統設備正常工作。所有饋電線宜穿管敷設,線路施工應參照《建築電氣工程施工技術標準》ZJQ08 - SGJB303 -2003執行。

D. 接地與防雷應按標準規範要求進行安裝敷設。

a) 應設有專門的接地地線,不與防雷接地或供電接地共享地線。

b) 音頻接地必須為單點,不得形成音頻接地環流。

3. 揚聲器的安裝

A. 擴聲揚聲器系統宜採用明裝,若採用暗裝,裝飾面的透聲開口應足夠大,透聲材料或蒙面的格條尺寸相對於主要擴聲頻段的波長應足夠小。

B. 無論明裝或暗裝均應牢固,不得因振動而產生機械雜訊。

C. 與火災事故廣播合用的背景音樂揚聲器(箱),在現場不得裝設音量調節或控制開關。

D. 擴聲公共廣播系統聲特性測量方法按有關標準規定進行,廳堂擴聲系統執行《廳堂擴聲特性測量方法》GB/T4959—1995,歌舞廳擴聲系統執行《歌舞廳擴聲系統的聲學特性指標與測量方法》WH0301—93,體育館則執行建設部標準《體育館聲學設計及測量規程》JGJ-T131-2000。

4. 系統測試

公共廣播與緊急廣播系統系統安裝完畢后,應進行系統檢測和功能檢測。

A. 系統檢測包括以下內容:

a) 系統的輸入輸出不平衡度、音頻線的敷設和接地形式,保證安裝質量符合設計要求,設備之間阻抗匹配合理;

b) 放聲系統應分佈合理,符合設計要求;

c) 最高輸出電平、輸出信噪比、聲壓級和頻寬的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

d) 通過對響度、音色和音質的主觀評價,評定系統的音響效果;

B. 功能檢測應包括:

a) 業務宣傳、背景音樂和公共尋呼插播.

b) 緊急廣播與公共廣播共用設備時,其緊急廣播由消防分機控制,具有最高優先權,在火災和突發事故發生時,應能強制切換為緊急廣播並以最大音量播出;緊急廣播功能檢測按有關規定執行;

c) 功率放大器應冗餘配置,並在主機故障時,按設計要求備用機自動投入運行;

d) 公共廣播系統應分區控制,分區的劃分不得與消防分區的劃分產生矛盾。

四、成品保護

1. 敷設管路時,保持牆面、頂棚、地面的清潔完整;修補鐵件油漆時,不得污染建築物。

2. 施工用高凳時,不得碰撞牆、角、門、窗,更不得靠牆面立高凳,高凳腳應有包紮物,既防划傷地板,又防滑倒。

3. 現澆混凝土樓板上配管時,注意不要踩壞鋼筋,土建澆築混凝土時,應留專人看守,以免振搗時損壞配管及盒、箱移位;遇有管路損壞時,及時修復。

4. 在機房內施工,必須採取保護和防塵措施,以免碰撞損傷設備。

5. 音控室的門應加鎖,未經許可非安裝人員不準入內,工程交工前需設專人值班。

五、施工安全、環保措施

1. 應在施工現場採取維護安全、防範危險、預防火災等措施;有條件的,應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

2. 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3. 施工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措施控制和處理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以及雜訊、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六、系統檢測

公共廣播與緊急廣播系統檢測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系統的輸入輸出不平衡度、音頻線的敷設和接地形式,保證安裝質量符合設計要求,設備之間阻抗匹配合理;

2. 放聲系統應分佈合理,符合設計要求;

3. 最高輸出電平、輸出信噪比、聲壓級和頻寬的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

4. 通過對響度、音色和音質的主觀評價,評定系統的音響效果;

5. 功能檢測應包括:

a) 業務宣傳、背景音樂和公共尋呼插播.

b) 緊急廣播與公共廣播共用設備時,其緊急廣播由消防分機控制,具有最高優先權,在火災和突發事故發生時,應能強制切換為緊急廣播並以最大音量播出;緊急廣播功能檢測按有關規定執行;

c) 功率放大器應冗餘配置,並在主機故障時,按設計要求備用機自動投入運行;

d) 公共廣播系統應分區控制,分區的劃分不得與消防分區的劃分產生矛盾。

七、驗收項目

公共廣播與緊急廣播系統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

編號:

單位(子單位)工程名稱子分部工程通信網路系統






分項工程名稱公共廣播與緊急廣播系統驗收部位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






施工執行標準名稱及編號








分包單位分包項目經理






檢測項目(主控項目)(執行本規範第4.2.10條的規定)檢查評定記錄備註







1安裝質量不平衡度符合設計要求者為合格





音頻線敷設








接地及安裝








阻抗匹配








2放聲系統分佈







3音質音量最高輸出電平






輸出信噪比








聲壓級








頻寬








4音響效果主觀評價







5功能檢測業務內容






消防聯動








功放冗餘








分區劃分








檢測意見:驗收組長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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