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中世紀獵殺「女巫」的背後,是男人吃女人,女人吃女人

女巫一詞起源於15世紀中葉歐洲國家,起初女巫被定義為不相信天主教,為人們帶來災難、恐懼、厄運的異教徒,後期對於女巫的定義為會使用黑魔法的女性巫師。實際上,所謂女巫的出現是和古代的文明發展同步的,那些對於草藥能夠治病,通過觀察天空可以預測即將到來的天氣,還有根據自己獨特的經驗知曉自然規律的人們,當時不能夠被一般人所理解。人們便把這類人群所掌握的知識或技術歸類為「魔法」。

實際上,隨著社會階層的逐漸分化,人們社會地位的逐漸固化后,女巫便成為一個帶有貶義、歧視意味的辭彙。主要用來諷刺那些所謂「邪惡」的未出嫁的年長女性,或是孤寡的老太婆,或是性格比較孤僻的女性。主要分為兩大類人群:

第一類容易被認定為女巫的女性是帶幼子的單身母親或是性格孤僻怪異的年輕女性。前者易被認為被是因為其自身的緣故導致自己的丈夫死亡,視為不詳;且由於家庭環境較為窘迫,甚至需要上街乞討才能過活,導致社會地位相對較低,易被視為不詳。後者是因為自身性格原因,與周圍的人群格格不入,加上有時其行為被別人誤解,認為會對周圍人群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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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二類人群則是年紀較大的無子婦人或年長寡婦,因為上了年紀的原因,正好處於女性的更年期階段,性格比較怪癖、脾氣暴躁,加之形象日漸衰老,更易遭到別人的排斥。按照當時的社會觀念,年長的婦人應該膝下有子,兒孫滿堂,親朋好友經常來往,這才符合人們心中的預期,視為正常的「人類」。由於這類人群生活孤寂,沒有可以傾訴的對象;或是更難年期無法孕育,所以為了滿足內心情感的宣洩,一般會寄精神寄託於外物,如:禱告無所不能的神靈。這時如果被不明情況的外人看到,聯想到其可能在實施「魔法」,那麼女巫之名便被扣實了,便被加以迫害。

實際上,對於這一切的根源,完全來自於男權當道,社會階層的分化,人們地位的日益固化導致的歧視,尤其是對女性的歧視。處於對這種歧視的宣洩,加之對男權統治地位的維護,需要犧牲一批人來鞏固這種狀態。而對於其他女性來說,長期處於這種被壓迫的狀態,她們也需要進行發泄,但由於從經濟、生活及情感上對男人的依賴;加之對這類可憐人群無法提供幫助的無助感,時刻煎熬著她們的良知,容易使自己的心裡走向另一個極端。所以,只能將她們的矛頭對準這群比她們社會地位更低的「女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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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為什麼實際上在強烈要求審判女巫的人群中女性居多,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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