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為防止性衝動的藥物治療

韓國國通過了「對於以兒童為對象進行性犯罪者,為了防止重犯或習慣犯罪的預防和治療法案」(又名「化學閹割法案」)。

根據該法案,對「以兒童為對象進行性犯罪」的初犯和重犯一律進行化學閹割,對象年齡從25歲減低至19歲,將兒童的定義從未滿13歲擴大至未滿16歲。另外,由於「化學閹割」的用詞有損尊嚴,該用詞被改為「為防止性衝動的藥物治療」。調查結果顯示,75.6%的韓國受訪者對於將性侵犯兒童的強姦犯去除生殖器一事表示「贊成」。這項民調顯示,38.3%的受訪者要求採用「物理方式」(做手術)移除強姦犯的生殖器官,37.3%要求「化學方式」(改變荷爾蒙),75.6%的韓國民眾贊成對性侵兒童的罪犯採取嚴厲懲治措施。

天下之惡一也,強姦的罪惡傷天害理、令人不齒,強姦犯臭名昭著、人人深惡痛絕。古今中外各國政府都在打擊,卻從來沒有銷聲匿跡,韓國政府獨闢蹊徑,沒收作案工具,值得全世界推廣,尤其是強姦案愈演愈烈的中國。我殷切的建議,我國立法機關趕緊擬稿、討論、通過「化學閹割法案」,容許有中國特色,但是對強姦幼女的罪犯必須堅定不移沒收作案工具,尤其是以嫖幼之名的官員,這無疑是保護無辜幼女免收蹂躪的福音,不知肉食者其有意乎?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強姦犯為了一逞肉慾,一衝動就不要命,或身不由己或根本不想剋制自己,即使幾度入獄,出來后還是會見色起意、不顧一切。怎麼辦?怎麼保護女性的安全?治標必須治本,堵住作惡的源頭才能一勞永逸。古老的皇宮,一個皇帝和一大群嬪妃,嬪妃們天天被一群男人伺候,甚至洗浴更衣,皇帝卻不用害怕帶綠帽子,因為太監是不會偷情、不會強姦的。

也許有人說對成年男性進行『閹割』很不人道,我不以為然,難道放任他們摧殘無辜女性、傷害她們的身心就人道嗎?難道看著一個個花季的幼女毀在他們手裡就人道嗎?作為一個成年人,就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為自己的犯罪付出代價。一個成年人,該懂的道理都應該懂了,既然明知故犯,既然坐牢起不了作用,只能採取最有效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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