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衣帽、樑上灰、這些奇怪的藥方能全盤否定《本草綱目》嗎?

《本草綱目》是偉大的醫藥學家李時珍(1518-1593年),以畢生精力,親歷實踐,廣收博採,實地考察,對本草學進行了全面的整理總結,歷時27年編成。全書52卷,約200萬言,收葯1892種(新增374種),附圖1100多幅,附方11000餘首。是集我國16世紀以前藥學成就之大成,在訓詁、語言文字、歷史、地理、植物、動物、礦物、冶金等方面也有突出成就。本書十七世紀末即傳播,先後多種文字的譯本,對世界自然科學也有舉世公認的卓越貢獻。

但是長期以來,對《本草綱目》所收錄的一些內容,有觀點認為其存在與現代認識不相符合之處。例如,《本草綱目》認為鉛粉辛寒無毒,現代醫學則認為其有劇毒。又如,《本草綱目》認為孝子衣帽、寡婦床頭灰、草鞋、樑上塵等皆可入葯。這導致當今社會的一些人以此來全盤否定《本草綱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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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綱目》系統總結了我國16世紀前藥物學的知識和經驗,素以「集本草之大成者」、「中國古代的百科全書」譽稱於世,其學術價值得到了古今中外的公認,實用價值也同樣不可等閑視之。

首先,《本草綱目》辨正了以往本草著作中的諸多重大疑誤。在《本草綱目》特設的「正誤」一欄中,李時珍依據中醫理論以及個人臨床經驗與親身觀察,指出前代本草著作中藥名、產地、形態、氣味、主治等多方面的誤解。例如,黃精補中益氣,鉤吻則有大毒,有「斷腸草」的別名,歷代本草對二者形狀分辨不清,有謂相似,有謂不同,莫衷一是。李時珍經過長期而仔細的考察,明確肯定了二物迥然有別之處。再如,自古以來,服食丹藥之風盛行不衰,當時的明世宗也沉迷於煉丹術,但李時珍卻多次指出服食丹藥的危險。又如水銀,東晉葛洪《抱朴子》以及歷代多種本草認為不僅無毒,而且「久服神仙」,對此李時珍的態度是,在實事求是地指出濫服水銀的危害性同時,也認可了水銀的藥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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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新增大量藥物,臨床多可使用。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新增藥物374種,有的是前代本草著作雖記載,但未曾單列的;有的是他「書考八百餘家」,從方葯著作乃至經史子集中搜羅的;有的是前代文獻未見記載,而由他親自訪問、嘗試發現的。這些新發現的藥物,其中不少仍為今日臨床常用,如被李時珍歸納為能「止血、散血、定痛」的三七,可「去煩熱、利小便、清心、能墮胎、催生」的淡竹葉以及土茯苓、石見穿等等,均屬臨床常備之葯。

第三,根據所論藥物的功用,廣泛搜集以該葯為主葯的方劑。《本草綱目》藥物各論設立的「附方」一欄,收錄歷代方劑達萬餘首之多。由於李時珍是一位來自民間的醫藥學家,深知民眾的疾苦和切實需求,因而所收方劑絕大多數是五味以下的小方,具有「葯簡、效專、價廉、使用方便」等特色。例如,用酒或水煎服白朮,可治療濕邪所導致的骨節酸痛;香附子去毛炒焦研末,熱酒送服,可治療婦人血崩;酒漬炒杜仲,可治療因風冷傷腎引起的腰背虛痛,等等。這些方劑多能取得良效,實用價值顯而易見。

第四,藥物分類科學合理,有條不紊。分類的目的是既要體現學科系統,又要方便尋檢。不同於《神農本草經》創立的上中下三品的主觀分類法,《本草綱目》的「綱目」重在「物以類從,目隨綱舉」。具體又可細分為四:其一,以部為綱,以類為目。將1892種藥物按照自然屬性,綱立十六部,目分六十類。十六部依據「從微至巨」、「從賤至貴」的原則排列,與生物進化學說大致吻合。這一做法不僅為後世本草所承襲,也為現代動植物分類學者所珍視。其二,以類為綱,以葯為目。由於藥物種類繁多,要分清形狀相似藥物的性質而辨明其為一物還是二物及其所屬類別,遠非輕而易舉的事。類綱葯目確定后,將近兩千種藥物便有了具體歸屬,讀者便可「按圖索驥」地查尋。其三,總名為綱,分名為目。如標粱為綱,而黃粱米、白粱米、青粱米為目。其四,「標名為綱,列事為目」。即以藥物的名稱為綱,下列「釋名」、「集解」、「修治」、「氣味」、「主治」、「發明」、 「正誤」、「附方」八個項目(即「事」),內容廣泛,敘述精詳。採取綱目分類的原則編排,是當時最先進、最完備的分類方法,也是最容易查檢的編排方法。

當然,《本草綱目》並非白璧無瑕。

首先,《本草綱目》是一篇綜述,李時珍在撰寫的時候只是作為一個信息的收集者,把他所能接觸到的所有藥物都收入其中。它把有趣的東西統統收羅起來,最後難免又假的在其中,但你只是要編一部合集,沒有能力去逐一查證每個東西的真假。

第二是以現代人的眼光來看《本草綱目》收錄了一些現在看來匪夷所思的「藥物」,如寡婦床頭塵土、樑上塵之類。編寫本草書籍,大致有簡、繁二途。清代大部分本草著作,如《本草備要》、《本草從新》等,從《本草綱目》中選擇臨床常用、療效肯定的藥物,編撰成書,屬於從簡的寫法。而李時珍則認為,編寫本草之書應「不厭詳悉」,「凡經人用者,皆不可遺」,因而多方採集,甚至包括一些「有名未用」的。李時珍之「從繁」,有其深意所在。他曾經在評價陳藏器《本草拾遺》時說:「天地品物無窮,古今隱顯亦異,用舍有時,名稱或變,豈可以一隅之見,而遽譏多聞哉?」因此,「不可以今之不識,便廢棄不收」。

第三就是有些藥物性味的說法有誤,如說鉛粉無毒,現代藥理分析為有毒。

但是許多人借用《本草綱目》中的一些不能被當今社會所接受的東西來嘲諷本草和李時珍。實屬斷章取義

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人部》開頭有:《神農本草》,人物惟發 一種,所以別人於物也。後世方伎之士,至於骨、肉、膽、血,咸稱為葯,甚哉不仁也。今於此部凡經人用者,皆不可遺。

可以推測他本人持著懷疑態度但是還是盡量記載下來了,關於這一點有知覺的朋友們都注意到了。

所以對於評價《本草綱目》,可以借引魯迅先生的看法。上個世紀,魯迅先生以「令飛」的筆名發表題為《科學史教篇》的論文,在談到如何正確評價古代社會文化現象時說,評論某一時代的文化現象,不能套用今天的標準,而應當設身處地於當時社會,按照古人的思想,與前代、同時代所達到的水平加以比較,作出的評價才比較合理。所以說,小疵難掩大醇,也無損於《本草綱目》的崇高形象和社會價值。中醫在今天飽受科學性質疑,但與評價《本草綱目》無關。不能在李時珍所處的年代要求他具備今天的科學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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