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培訓機構管理最忌過猶不及!

對個教育培訓機構的校長來說,雖然大家都在做管理,但是並不一定了解管理的真正意義,對於一個管理者來說,管理並不需要事事躬親,適當的放權和監督是可以提高效率。過度管理比沒有管理更可怕,「過猶不及」就是貼切的表達。

百度百科中給予過猶不及的定義是這樣的:過:過分。猶:像,如同,猶如。不及:達不到。 解釋為: 事情做得過頭,就跟做得不夠一樣,都是不合適的。《論語·先進》:「子貢問:『師與商也孰賢?』子曰:『師也過,商也不及。』曰:『然則師愈與?』子曰:『過猶不及。』近義詞就是矯枉過正、欲速不達。過度管理就是過猶不及。

過度管理在很多中小型的機構中很常見,主要的表現形式有下面幾種:

流程過於繁瑣。中小型企業相較於大企業無論是人員還是部門都相對比較簡單,在工作和制度的執行力方面也應該是更加有效率的,但是很多的中小型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都將之複雜化了,結果就是造成工作效率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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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一個發展到100多人的教育培訓機構,正在逐漸向著更好的方向發展,但是領導人為了更好的進行管理,部門雖然沒有增加,但是審批程序卻一直在增加,本來申請一件事情只需要3個人簽字,現在增加到四五個,增加的不僅是審批的流程,也是審批的時間啊。在這個時間就是金錢,時間就是生命的社會,一定要分秒必爭才行。

制度過於嚴苛。一些機構打著精細化管理的名號,制定了很多非常「詳細」的制度和規定,甚至於上班時間不能聊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能吃東西,上廁所的時間不能超過5分鐘,等等等等。精細化管理並不是把所有細節性的事情都要做出明確的制度進行規定,員工不是機器人,不可能想一個機器人一樣工作,適當寬鬆的工作環境會更能夠激發員工工作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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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的學習複製大公司的管理制度章程。管理法則是通用的,但是管理制度是需要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來制定的,大公司有適用於大公司的管理法則,中小型的教育機構應該制定適合自己公司規模和發展的制度。

過度管理會給企業帶來哪些負面影響

讓員工缺乏信任感。領導過多的干預無疑會讓員工產生自己不被信任的感覺,「是不是因為領導覺得我的能力不夠所以才會不放心將工作交給我做,一直在插手?」「反正領導對我也不信任都是要插手,我還認真工作幹什麼,等著領導安排就好了」類似這樣的負面情緒也會不斷滋生。

產生溝通障礙。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思維方式,很多時候領導和員工的思維方式都不同,領導過多的插手干預分配給下屬的工作,會讓下屬不知所措,因為思維方式的不同,還有可能在溝通上產生障礙。用人不疑,作為領導只需要了解工作進度接可以了,具體的工作落實要學會給下屬足夠的空間來發揮自己的作用。

滋生官僚作風。過度管理,就是領導事事都要插一手,久而久之,會讓有些領導產生自己很牛,沒有自己不行等自高自大的是想,不幹實事,滋生官僚作風。這樣的風氣不論是在官場還是在企業都應該是儘力避免的。

推卸責任。同一件事情有多個負責任,不僅會因為意見不統一而拖慢事情的發展進度,更容易在出現問題的時候相互之間推卸責任。領導對下屬的工作插手太多,甚至是明明自己並不專業,卻自高自大的認為自己很專業,要求下屬按照自己的要求來做。但是一旦出現問題就將責任推給下屬,責問下屬為什麼沒有做好工作。這樣做很容易造成人員的流失。

作為一個教育培訓機構的掌舵人,既然知道過猶不及的道理,更因該指導過度管理的弊端,適度的制定既能夠又不影響學校的快速發展,有能夠給予員工足夠的信任和空間的制度,對於持久發展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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