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時評:電梯安全「七分靠養」,日常維保監管不能弱

  杭州某小區在2017年3月交房后,隨著第一批住戶相繼入住,陸續有業主反映電梯故障問題:停梯、沒信號甚至滑梯。記者試乘電梯,發現運行時有咯吱咯吱聲。據物業人員透露,小區交房至今不足一年,已經處理了80多起電梯故障,滑梯19起。新住戶不敢入住,已入住的業主每天都過著提心弔膽的生活,稱「敢一個人坐電梯的都是勇士」(1月21日《都市快報》)。   交房不足一年,入住時間更短,小區寥寥幾部電梯竟有80多次報修記錄,這樣的驚恐頻率難怪當事人提心弔膽。加之近年來「奪命電梯」「電梯驚魂」事件時有發生,讓人們越來越關注如何保障電梯安全問題。   按照2014年起實施的《特種設備安全法》,電梯屬於特種設備,其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等內容,都依法納入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而對於電梯生產製造,本法再加上國家規定的強制標準,細化到零件尺寸、功能參數都有嚴格細緻的規定。因此,從法律法規上來看,正規廠家出產的電梯質量應該有較為完備的保障。   但電梯是很複雜的機電設備,由許多複雜的零部件構成,安裝環境也有所不同,有可能因為某一個小器件安裝不當或運行中缺乏保養就出現事故。所以有專家指出,電梯安全靠「三分造、七分養」,不當使用和缺乏維護保養更容易導致事故發生。   對電梯的日常檢驗和保養,《特種設備安全法》以及國家質監總局頒布的《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也有規定相關內容,如電梯每年要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出台的監督和定期檢驗的規程,做一次定期檢驗。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將維保工作交予取得資質的專業公司去做,分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開展不同程度的維護保養。   對於住宅小區來說,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就是物業公司,它們負責選擇和監管維保公司,但很明顯,物業在選擇過程中必然有控制成本的考慮,低價之下難有高質。如何保證日常維保的頻度和質量,以及應急救援的速度和力量?而一年一度的質檢,能否從全年電梯保修記錄中發現維保不足?電梯「帶病」工作,是否要出事才能知曉?現實中,物業本身也存在業務水平不高、人員流動性較大等問題,其監管電梯維保企業的能力也有限,維保公司能力也參差不齊,導致管理的主體責任難落實。   顯然,和電梯生產的嚴格法律標準相比,日常監管力度和群眾的不安全感有些不成比例。因此,日常的維護保養監管工作,還需進一步細化法律規定。同時,既然電梯安全靠「七分養」,日常維保的監管責任就不能全部仰仗物業公司,行業主管部門、綜合監管部門以及屬地政府都應擔負起各自的責任,應在前期加強對專業維保市場准入的把控,中期加強對電梯維保的全程監管,以最大限度減少電梯運行的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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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人員: 趙穎 MX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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