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多要彩禮錢,竟是為了給小舅子結婚?

先說一下,我對我的老婆沒有任何的定見以及不滿,可是對我的丈母娘我是一萬個不滿。最初要和我老婆訂親的時分,她就要這要那的,房子要全款,訂親的時分就要6萬6,不包括買三金的錢。我老婆覺得她要的太多了很過火,怎樣勸都不行,還罵她白眼狼。我也不想我老婆受委屈,給就給吧,橫豎結完婚之後必定仍是要帶回來的,我就給了。

沒想到成婚的時分又要了10萬8,哪有給這麼多的錢的,真是見錢眼開。我是真實不想給,可是我家裡人說給吧,現在給這麼多也算是正常的。再加上成婚的時分在她家的各種紅包加上訂親的錢,被她媽媽弄去了20多萬。 這是賣女兒嗎?現在她媽來我家我都不給好臉色給她看,成婚的這些錢她媽一毛都沒給我老婆,說留著給她兒子成婚的時分用。怎樣會有不要臉的人?我最初答應給這麼多錢,是想我老婆嫁過來最起碼會帶回來一半吧?否則我怎樣會答應給這麼多錢?

Advertisements

我現在是這樣打算的,讓我媳婦今後不管她媽媽了,就逢年過節回去看看,平常也不給她錢了。今後也不給她花一分錢了,我們覺得我這有做對嗎?

Advertisements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