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壓藥物應用基本原則

使用降壓藥物應遵循以下4項原則,即小劑量開始,優先選擇長效製劑,聯合用藥及個體化。

1、小劑量:初始治療時通常選用較小的有效劑量,根據需要逐步增加劑量。

2、優先選擇長效製劑:儘可能使用每天給葯1次而有持續24h降壓作用的長效藥物,從而有效控制夜間血壓與晨峰血壓,更有效預防心腦血管併發症。

3、聯合用藥:可增加降壓效果又不增加不良反應,採用兩種或是兩種以上降壓藥聯合治療,事實上2級以上高血壓為達到目標常需要聯合治療。

4、個體化:根據患者具體情況、藥物有效性和耐受性,兼顧患者經濟條件及個人意願,選擇合適的降壓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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