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專家告訴你一些關於職業病的問題

為何要對工作場所中的職業病有害因素進行定期檢測?

對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經常和定期的檢測,目的在於及時了解職業病有害因素的產

生、擴散和變化規律;對勞動者健康影響的程度以及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效果進行鑒定評價。

可為保護勞動者健康,採取相應的防護設施提供科學的依據。

勞動者懷疑有職業病應怎麼辦?

如勞動者懷疑患有職業病,一是要儘快到已取得職業健康檢查資格的醫療機構就診,初步斷定

自己所患的疾病是否與所從事的職業有關,如果不能排除職業病,需要帶齊職業相關資料,主

要包括經用人單位確認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史、原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

價結果以及當地健康檢查資料等,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已取得資質認證的職業病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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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機構作進一步診斷;二是不要背上思想包袱,如果真的患上職業病,則要積極爭取自身合法

權益,配合醫生進行治療。

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應注意些什麼?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將生產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

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

或欺騙。勞動者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

沒有告知的存在有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履行職業病危害告知的義務,

並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中相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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