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農村要分3次錢,看看你有沒有錢分!
農業有門道 整理於2月13日
第38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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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農村大改革的一年,土地、養老以及中央資金都會加碼。那麼,今年農村還會分哪些錢?該怎麼拿到?今天就給大家具體說一說。
一、土地的錢
1征地補償標準大幅提高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越來越多土地被徵用。國家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如果按照農業種糧的用途進行補償,按一畝平均毛收入1000元來算,每畝30倍是3萬元。被徵收后建成樓房,一平米可能就賣幾千元!差距很大。
但征地政策改革后,試點區征地補償標準將不受「30倍」限制,而是按照土地用途和區位、經濟發展水平、人均收入等制定合理的補償標準。
這意味著什麼呢?
①有地者可以獲得更多紅利:通過自征自用、留地安置、入股分紅等多種方式可以分享到更多土地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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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者會納入養老、醫療等城鎮社保體系。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留地、留物業等多種方式,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
③投資者的土地被徵用,也將獲得比以前更多收益!
2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值
關於土地入市,在去年年底的相關政策中就有提過。而根據農業有門道預測,這一試點很可能在2018-2019年啟動。
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到底有什麼好處呢?
①直接的財產性收入:有地者可以利用出讓、租賃、入股等多種方式,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②發揮土地最大價值,為經營主體大開紅利:城郊地區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升值,將會帶動農民承包土地的升值,要發揮土地的更大價值,農民可以利用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組織,發展規模化種植,降低投入成本,並提高整體收益,使農業的抗風險能力得到進一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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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土地信貸放開:土地入市后,信貸有了保障,進一步促進了土地貸款的放開。對經營者來說,打開了資金渠道。
3宅基地可以賣出好價錢
現行法律規定,一般農用地轉為建築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批准。宅基地制度改革后,在試點區域,明確使用存量建設用地的,下放至鄉(鎮)人民政府審批,使用新增建設用地的,下放至縣級人民政府審批。
宅基地退出實行自願有償,轉讓僅限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防止城裡人到農村買地建房。
二、養老的錢
雖然養老並不算上是補貼,但是養老是大家都關心的,尤其是農村的養老,自從2009年我國啟動新農保試點,確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2014年提高了15元,增至70元。
而從2017年2月17日全國社會保險會議結束后,全國多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上調方案陸續公布,其中,漲幅及具體實施時間各地不一。預計2018年,這部分錢還會漲。
三、扶持的錢
2015年12月,財政部發布《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的指導意見》,提出2016年在原有浙江、寧夏兩個試點省份的基礎上,新增河北、遼寧、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廣東、廣西、貴州、雲南11個省份共13個省份開展試點。中央給大頭,省里給小頭,一起湊筆錢支援農村發展。
就說雲南吧,中央財政2016、2017年共補助雲南省6億元,專項用於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雲南省自己籌措4億元資金,一共10個億,在全省選了300個行政村,每個村給30-500萬元。
這錢怎麼花?
中央要求這筆錢主要用於對鼓勵土地流轉、零散土地整治、發展為農服務、物業經營等進行補助。實際上來看,這筆錢主要這樣花:
①村裡沒有合作社的,村裡組織牽頭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農業生產經營服務合作社等,「合作社+農戶」模式發展當地優勢農業產業,在土地流轉、農業服務、產品銷售等方面給補助;
②村裡有合作社的,村集體加入合作社,農民以土地入股,給合作社補貼,壯大合作社發展,從而帶動農民增收,也帶動村集體增收;
③將農村資源打包,對外招商引資,吸引企業和民間資本在農村發展農業產業,採取企業+合作社+農戶、合作社+農戶等方式帶動農業產業發展,帶領農民致富。
提醒一點:農村的合作社可以發展鄉村旅遊、特色農業、物業經營、農產品加工等,只要能掙錢,能帶動農民和村集體增加收入,就能獲得支持。
今年要分這3次錢,我們該如何及時獲知這些信息呢?
①密切關注國家各部委網站,經常查詢政策信息。
②到當地農業部門去詢問。
③訂閱「道哥專欄」。
道哥在農業領域摸爬滾打十餘年,對農業盈利模式、農業經營方法以及補貼申報等有獨道的見解。我們把道哥這些經驗和絕招總結出來,形成了99堂農業致富課程,於是就有了「道哥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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