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書寫基本原則規範

CSS書寫基本原則規範,如下:

CSS樣式可細分為3類:自定義樣式、重新定義HTML樣式、鏈接狀態樣式。

1. 樣式為設計師自定義的新 CSS 樣式,影響被使用本樣式的區域,用於完成網頁中局部的樣式設定。樣式名 「.」+「相應樣式效果描述的單詞或縮寫」例:「 .shadow 」

文字樣式樣式名「.no」+「字型大小」+「行距」+「顏色縮寫」例:「 .no12 」 、「 .no12-24 」

2. 義HTML樣式為設計師重新定義已有的HTML標籤樣式,影響全部的被設定標籤樣式,用於統一網頁中某一標籤的樣式定義。樣式名「HTML標籤」例:hr { border: 1px dotted #333333 }

3. 態樣式為設計師對鏈接不同狀態設定特殊樣式,影響被使用本樣式區域中的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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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樣式寫法有2種: a.nav:link nav.a:link 第一種只能修飾<a>標籤中;第二種可以修飾所有包含有<a>標籤的其他標籤。

頁面內的樣式載入必須用鏈接方式<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style/style.css">

除註明外的文章,均為來源:湯久生博客(QQ:1917843637),轉載請保留本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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