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允星:剩女的「標配」特質

辛允星

生活在當下的中國,我們會感覺到「剩女」這個辭彙已經不再陌生,它指的是那些到了適婚年齡卻未結婚的大齡女子。顯然,用「剩女」來指稱這群人多少有點歧視的味道,因為該人群的絕大多數都不是以「被剩餘」的形式存在著,而是出於各種原因,自己主動與婚姻保持距離。至於到底應該以哪個年齡作為剩女的標準,學界和媒體似乎都沒有統一的標準,有種說法是:25--28周歲之間為初級剩女;28--32周歲之間為中級剩女,32--35周歲之間為高級剩女,35周歲往上就是特級剩女,當尊之為「齊天大剩」。我認為,隨著中國經濟與社會現代化進程的推進,28歲之前沒有走進婚姻生活完全是「正常」現象,與「剩」字無關,因此,至少應將「剩女」的年齡標準定在28(乃至30)歲以上;此外,50周歲以上因喪偶或離異導致「再次單身」的女性也不應被划入「剩女」之列,原因似乎不必詳說。

我將年齡在28至50歲之間、長期保持單身狀態(即未取得法定「已婚」身份)的女性定義為「剩女」。同時,為了更好地確定「概念」邊界,我還想指出,這個人群當中存在著至少三種存在爭議的「亞人群」:1、雖然未結婚,但有非固定或固定男友,甚至已經同居;2、同性戀,根本就不需要異性伴侶;3、專門從事性服務工作的失足女性。對於這三類人群而言,獲得合法婚姻可能並非十分急迫,甚至已經和「剩」字毫無關聯。基於此,我將自己的研究對象進一步縮小為:排除這三類亞人群之後的「典型剩女」;可以相信,該群體應該是「剩女」人群的主體部分,不管是數量比例,還是社會關注度,都是如此。根據對近十位典型剩女的調查,我大概總結出了該人群成員的四個基本特徵:

第一,心高氣傲,自我定位與社會現實之間出現不同程度的偏離。這是幾乎所有剩女都表現出來的最鮮明特質,她們對於自己的個人特長與優勢(比如美貌、才學、性格、收入等)有著發自肺腑的「自信」,而對生活現實充滿了各色的「批判」,而且不喜歡或不善於妥協,甚至傲視一切「庸俗」,一種近乎「完美主義」的生活理想引導著她們在擇偶的道路上越走越窄。在這種情況下,絕大多數男性都難入其「法眼」,而她們看中的男性卻往往只存在於熒幕上或各色的故事傳說之中,再或早已「為他人夫」;這導致自己的擇偶標準嚴重偏離於社會現實條件,再加之由同樣原因所導致的「主動性」不足及其帶來的擇偶機遇不斷流失,其遭逢「白馬王子」的概率必然進一步降低,這是「剩女」形成的第一(最關鍵)因素。

第二,對異性的情感需求相對較低,擁有比較豐富的私人娛樂生活。剩女大多具有相對穩定的經濟收入,所以有資本和機會參與各種社會活動或者加入一些娛樂組織,如車友會、驢友俱樂部、牌友會、各種民間慈善組織等,在此過程中,她們可以建立起豐富的社會關係網路,並獲得多彩的娛樂生活。同時,很多剩女都擁有自己的閨蜜(有時還有多人),她們成為了一種「絕佳」的感情傾訴對象,特別是對於那些「宅剩女」而言,閨蜜的「功能」就顯得更加強大。根據「情感替代」原理,剩女的情感需求一旦通過其他渠道而獲得滿足,對異性的需求必然會出現下降,這反過來又進一步強化了他們的「感情潔癖」心理,沒有需要,自然沒有動力,而缺少了尋覓異性的動力,「剩女」的身份也就容易變得更加穩固。

第三,個性鮮明和相對強勢,能夠有效地抗拒來自親屬群體的干擾。同樣是建立在經濟獨立的基礎之上,剩女們大多有著鮮明的個性特徵,在家庭內部或社會交往過程中保持較為強勢的姿態;這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來自外界(特別是父母為中心的親屬群體)的干擾,同時,也為剩女「自信心」的維持乃至進一步膨脹提供了外部環境。從中國的傳統婚姻締結模式來說,父母之所以能夠包辦子女的婚姻大事,主要是以「經濟庇護」和「人格塑造」為基礎的,而當代剩女的大面積出現正是以這種傳統社會文化結構的被「打破」為前提;因此,那些率先確立「自我」意識、培育出鮮明個性特徵的女性最容易成為剩女群體的成員,她們依靠自己的強勢個性來抵禦外界影響,也就不至於「情非得已」地脫離這個群體。

第四,有自己的「人生哲學」,並以此而獲得單身生活的「理論」合法性。如果說面對社會和家庭親屬的「歧視」,可以採取逃避的策略,那麼,剩女如何「說服自己」接納現實生活,則是不得不做的事情。於是乎,剩女大多都會為自己尋找或創造一套人生哲學,比如說「寧缺毋濫」、「凡事應信緣(命)」、「活得洒脫最重要」、「婚姻是圍城」等,這些哲學理論可以成功地勸說自己安於現狀,儘管內心的「糾結」會「時而」(如孤獨、生病、旅行時)浮現,但是,這種頗具「情景」色彩的糾結通常會被充滿「邏輯」色彩的人生哲學所打敗,最終,剩女們也就能夠心安理得地繼續「穩坐釣魚台」。可以說,有無強大的人生哲學作為理論支撐,經常成為剩女最終選擇是否「遷就現實」(改變自己)的關鍵因素。

鑒於絕大多數的剩女都具有以上四點表現,因此,可以將其稱為剩女的「標配」特質。原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與某婚戀機構所聯合發布的《2012~2013年中國男女婚戀觀調研報告》表明,在70后、80后、90后非婚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出2315萬;但受傳統的「嫁高娶低」梯度婚配模式影響,主要生活在城市的剩女還是難以順利尋找到合適的配偶。也就是說,儘管從整體上看,中國處於適婚年齡的女性人數遠少於男性,但大量剩女的長期存在仍是不可避免的,這必將進一步加劇已經十分嚴峻的「婚姻擠壓」問題,導致中國男性光棍的數量繼續攀升,而由此可能引發的其他社會問題也必然是複雜和沉重的;從人口學和社會學的角度來看,這種現象的長期維持顯然是一個「不合理」的社會問題。那麼我們到底應該如何看待大規模「剩女」群體的出現呢?

我認為,任何個人或群體都沒有義務為一個社會的「整體性失調」問題做出「不情願的犧牲」,因此,人們不應該將男性的擇偶難「怪罪到」剩女身上。而對於作為個體人的剩女而言,只要她們已經清醒地認識到「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常識,並且根據自己的理性分析而選擇了「單身」的生活形態,這種選擇就具有了充分的「合法性」,不應該受到任何社會歧視和文化責難。當然,有些剩女並不具備該群體的「標配」特質,甚至可能僅僅因為暫時的「不甘心」才落入到該群體;那麼,伴隨其心智的成熟、外界的督促、情感需求的強化、自我定位的調整、單身哲學的崩塌等,她們會自然地脫離這個群體而轉變成為人妻、人母,在特殊情況下(比如,得到當時人或其家人的「求援」),心理學和社會學的專業人士可以為她們提供力所能及的心理諮詢服務或者其他形式的幫助。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雖然與剩女相關的人口性別結構失調是一個社會問題,但「剩女」本身並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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