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務府銀庫大量存銀成色不足,乾隆批下五個字,一場大案驚動朝野

清代掌管「宮禁」事務的機關——總管內務府衙門,負責皇家的衣食住行等各種事務,其最高官員為總管內務府大臣。內務府下設七司內的廣儲司,是掌管內務府庫藏和出納的總機構,其中的銀庫為六庫之首,儲藏著金、銀兩、珠、玉、寶石等物品。

內務府銀庫設於紫禁城內太和殿西側,按照規定銀庫開庫收發有具體的日期和時間,若遇有急需開庫,須經過層層上報后,得到內務府總管的准許才能開庫。

開庫時,一定要有庫官兩三人在場;閉庫時,庫官二人要共同簽畫鎖封,粘在鎖上。每晚有庫官一人值班,但值班的人卻不掌握鑰匙,而是由乾清宮的侍衛將六庫的鑰匙集中保管,待第二天再發給六庫,這就是著名的門鑰制度。

對於銀兩及珠寶等的出納,每月要按照舊管、新收、開除、實存這四項送司核對,然後送交內務府堂奏銷。每年要造黃冊題銷,造藍冊呈堂查核,每五年皇帝派大臣盤庫一次。儘管各項制度如此嚴格,但在乾隆朝,內務府卻發生了一件驚動朝野的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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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十年(1785年)五月,皇帝要出圍,內務府為此做好了準備。按例,跟隨皇帝出圍的侍衛們需在出發前到內務府廣儲司領取幫貼銀子,然後到街上的銀鋪去兌換散碎銀子,以便於隨時取用。

五月十五日,一部分侍衛領到銀錠后,就到街上的銀鋪去兌換。沒想到銀鋪的夥計拒絕按照標準兌換,原因是銀錠的成色不足,也就是所謂的「低潮銀」。侍衛們自然不服,請出掌柜親自驗證,其結果和夥計說的一樣。

侍衛們帶著銀錠馬上找到了廣儲司的官員理論,所管官員也看了銀錠,一時也解釋不清楚,隨即報告給上級主管,與此同時,這件也被傳的沸沸揚揚,以致驚動朝野。

時任總管內務府大臣是當朝紅人和珅,但具體負責事務的是多羅質郡王永瑢。永瑢得知消息后當即將發放的銀兩追回,會同幾位大臣對銀錠進行了逐一驗看,得出的結論也是成色不足,只有正常銀兩的六、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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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瑢和內務府相關官員一時慌了神,這可是天大的簍子,皇上的小金庫居然被人動了手腳,這可是掉腦袋的事。隨即永瑢和大臣們一同到銀庫,對庫存銀兩進行了詳細清點,其結果是庫存銀兩65.5萬兩,其中低潮銀竟然有7萬多兩之多。

事不宜遲,永瑢隨即在內務府衙門召集管庫的司官、庫使、匠役等人,並對他們進行隔離審訊。其中庫銀郎中成文等簽字供認:向來廣儲司所收的銀兩,除了鹽政、關稅等項是官方成色銀錠,其餘的如抄家入庫等項內本來就有各樣摻雜不等的銀子,因為時間久遠,積累的低潮銀自然也就多了。還有一些成色較高的銀兩,往往都被發給了一些皇室宗親,以便於在兌換時能獲取微利,但這並不違反規定。

不僅如此,永瑢又分別對庫使、匠役們進行了嚴加審問,他們分別答供,但內容卻基本相同,經過反覆盤查,得到的供詞還是基本一致的。如此一來得出的結果也就排除了欺瞞和營私舞弊的可能。

案情明了之後,永瑢上報乾隆帝,請求議罪,同時提出了處理意見。自己負有領導責任,其他六庫的相關官員和庫使等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銀庫中的低潮銀應該由相關人員作出賠償,並請皇上給予嚴厲處罰。

奏報到了乾隆手裡后,乾隆只是批了「知道了,欽此。」的答覆。隨後,又批示了總管內務府大臣和珅與永瑢罰俸三月,幾乎所有的銀庫官員照低潮之數數倍賠出,無品級的匠役等受杖80。這起轟動整個紫禁城的大案,便這樣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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