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一男:「醉」出事故 代價慘重

近年來,我國通過各種措施不斷加大對酒後駕車的處罰力度,直至醉駕直接入刑,這些措施對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維護公共安全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時至今日,仍有人無視法律,酒後上路駕車,有的甚至發生事故造成嚴重後果。近日,綏德縣人民檢察院對酒後駕車發生事故致人重傷的賀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賀某某,男,綏德縣崔家灣鎮農民。2017年10月22日晚,賀某某在離家不遠的一食堂飲酒後駕駛自己的小轎車準備回家,途經鄰村公路時,忽然聽見「嘭」的一聲,賀某某便停住下車查看,見其車前方一、二米遠的地方躺著一男子,賀某某方知自己駕車撞了人,被撞的人很快被「120」拉往醫院搶救,現仍在搶救中,其傷情被鑒定為重傷。經檢驗,賀某某已達到醉駕,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其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應受刑罰懲罰。

Advertisements

在努力創造平安社會的今天,還有人置法律於不顧,抱有僥倖心理鋌而走險,給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造成不應有的損失,自己也付出慘重代價。在此,奉勸那些法律意識、安全意識淡薄的飲酒者,希望他們能嚴守國家法律,杜絕酒後駕車,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避免悲劇發生,守護平安美好的幸福生活。

綏德縣人民檢察院

運營人員: 馬文晶 MZ012

Advertisements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