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的生活,寧願去當上門女婿,還因此和親生父母鬧了矛盾

周末回農村老家,正好碰到隔壁的大嬸過來找我媽嘮家常,聽到了下面一段對話。

大嬸家有兩個兒子,大兒子早已結婚,二兒子也到了該結婚的年紀,可是由於前幾年大嬸的丈夫生病,家裡的積蓄基本都用於支付醫藥費了,結果,人沒救回來,家裡也沒什麼積蓄了。機緣巧合,二兒子在給人安裝太陽能的時候,被買家的女兒看中了,在了解了他家的情況后,女方的父母表示,只要願意入贅,女方負責買房買車。可是,大部分農村人的思想還是比較守舊的,就覺得入贅太丟人,不僅代表這孩子沒出息,也表明孩子的父母沒本事,這讓大嬸覺得臉上無光,以後還怎麼見人啊。

這時,我媽就把之前別人給她說過的話給大嬸說了,現在的時代,沒人會歧視入贅了,再說,家裡的大兒子就在自己身邊,二兒子雖然說是入贅,可也是夫妻倆單獨住在新房裡,而且距離也不遠。想孩子了,就過去住兩天,等有了孫子,人家有需求就過去幫忙帶孩子,沒需求的話,自己也沒有那麼大的壓力了,這不是挺好的嘛

大嬸走後,我媽就過來問我,對於入贅是什麼看法。我明白,雖然我媽安慰別人,說入贅沒什麼,可心裡肯定認為,入贅是無奈之舉。而對於我個人而言,雖然外出闖蕩了七八年,也見識了許多的入贅實例,可我的骨子裡,還是不認同入贅,即使我們家也很窮。雖說入贅不等於賣身,可是,入贅后,房子是女方的,車子是女方的,以後夫妻生活,估計丈夫連說話的底氣都不會有,想接父母來家裡住兩天,估計都要先讓媳婦答應了才敢行動。類似種種事情,我想想都覺得憋屈。那可是我們的親爸媽啊,含辛茹苦把我們養大,最後卻不能在身邊盡孝,還怎麼稱為男子漢大丈夫

說到這,我想起了之前的一個同事,老家山東,來上海工作,找了個上海的女朋友,結婚想在上海買套房,老家的父母手裡也有四五十萬,可最後,只拿出了十萬給這個同事,說,還有三十多萬是要給同事的姐姐在老家買房子的。這麼做的理由很簡單,同事在上海買房,等同於入贅了,老家的父母肯定也指望不上他來照顧了,還不如給生活在來家的同事的姐姐呢。可十萬塊錢,想在上海買房,做夢吧。最後,同事老丈人家出錢,在上海買了套房,還給他買了輛車。雖說在上海定居下來了,可他的婚後家庭生活,確實是沒地位。同時也因為錢的事,和老家的父母鬧了矛盾,連續幾年都沒有回過老家了。

關於入贅,大家怎麼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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