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說人蔘「七能用和七不可用」

李時珍在《本草綱目》第十二卷中說:「考月池翁諱言聞,字子郁,銜太醫吏目。嘗著《人蔘傳》上下卷甚詳,不能備錄,亦略節要語於下條雲耳。」由此可知,《人蔘傳》的作者是李時珍的父親李言聞(號月池)。此書凡二卷,是我國第一部人蔘研究專著,惜已亡佚,但在《本草綱目》第十二卷「人蔘」條中存有它的部分內容,使我們尚能略見其一斑。

李時珍父親李言聞對人蔘有重大的研究成果,出版了《人蔘傳》一書。書中提出人蔘「七能用」和「七不可用」,摘錄如下:

七能用:

1.面白面黃面青者黧焠者,乃脾肺腎氣不足,能用。

2.脈浮而芤濡虛大遲緩無力,沉而遲澀弱細結代無力者,皆虛而不足,能用。

3.腎虛氣短喘者,必用。

4.自汗惡寒而咳者,必用。

5.肺虛火旺、氣短自汗者,必用。

6.里虛吐利及久病胃弱、虛痛喜按者,必用。

7.自汗氣短肢冷、脈虛者,必用。

七不可用:

1.面赤而黑著,氣壯神強,不可用。

2.脈弦長緊實滑數有力者,皆火郁內實,不可用。

3.痰實氣雍之喘嗽,勿用。

4.寒束熱邪雍郁在肺,肺塞而咳者勿用。

5.久病鬱熱在肺,火郁於內宜發不宜補。

6.諸痛不可驟用,乃邪氣方銳,宜散不宜補。

7.陰虛火旺者,血虛火亢能食,脈弦而數,涼之則傷胃,溫之則傷肺,不受補者也。

雖然詞語有些晦澀,但是仍然有所收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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