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萬能藥物:「糖皮質激素」的應用和注意事項,你掌握了嗎?

糖皮質激素類藥物,以其抗炎、抗毒、抗休克、抗過敏和對血液等方面的獨特作用,在臨床被廣泛應用。若使用得當,常可獲滿意療效。但盲目濫用糖皮質激素,亦可造成嚴重危害或使病情加重,或使原有病灶擴散。因此,對糖皮質激素的應用,要嚴格掌握適應證。防止併發症,注意引起不良反應的各種因素。

1.明確指征

病因診斷未明者,切不可急於應用激素。用藥一定要有明確指征和治療目的。在治療過程中,應嚴格掌握適應證,根據病因和所患疾病的性質、患者的機能狀態、病情程度、預后和病程等,選擇適當的激素種類,採取適宜的劑量,用法和療程,並應嚴密觀察治療過程中病情變化及藥物反應情況。

2. 慎重用藥

凡屬糖皮質激素禁忌證,應該竭力避免使用。若必須使用,也要特別慎重。如糖尿病、結核、精神病、癲癇、嚴重高血壓、活動性潰瘍病、骨質疏鬆、角膜潰瘍、青光眼、診斷不明或藥物不能控制的細菌感染、黴菌感染、病毒感染、妊娠早期和產褥熱等。此外,長期應用糖皮質激素,還應注意病人體重、血壓、血鉀、血糖和有無水腫等情況。由於激素參與體內糖、蛋白質和脂肪代謝,並有一定瀦鈉排鉀作用,長期應用可導致代謝紊亂。因此,服藥期間要採取低鹽、低糖、高蛋白飲食,並加服氯化鉀。老年人應注意有無骨質疏鬆,長期應用要定期攝X 線脊椎片檢查,並給予高蛋白飲食,補充鈣鹽和維生素D,也可使用蛋白同化激素。

Advertisements

3.控制感染

糖皮質激素無抗菌和抗病毒作用,並可降低機體的防禦機能,易導致繼發感染和使潛在性病灶擴散。對手術感染應用激素者,必須同時合用足量有效的抗生素,至感染控制后,先停激素,后停抗生素。在同時長期應用激素和抗生素者,應密切注意是否有真菌、病毒等感染,一旦發現,應及早採取措施。對感染性疾病的治療,主張大劑量、短療程、突擊使用,可較少出現感染性併發症,糖皮質激素可使結核病灶複發和擴散凡長期應用者,要進行常規X線檢在和結核菌素試驗,陽性者同時服用抗結核病葯。

4.避免發生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

長期應用糖皮質激素,使血中激素水平增高,可反饋抑制垂體前葉分泌促腎上腺皮質激素,進而引起腎上腺皮質萎縮,功能減退,如突然停葯,可出現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癥狀。因而,長期應用者,應盡量減少其每日維持量或採取間歇給葯法,逐漸減量至能控制主要癥狀即可。或於停葯前3~5 天加用促腎上腺皮質激素25 單位以刺激腎上腺皮質,促進體內皮質功能的恢復,防止停葯后出現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甚至出現皮質危象。

Advertisements

5.配伍用藥

糖皮質激素與某些藥物合用時,可發生藥物間的相互作用。苯巴比妥、苯妥英鈉、利福平等藥物可以加速激素的代謝,導致激素在血中的含量降低,故聯合應用時,宜調整激素的用量。與排鉀利尿葯氫氯噻嗪等合用,可加速鉀由腎排泄,引起低血鉀。與強心甙合用,應注意低血鉀狀態易致強心式中毒。與阿司匹林、消炎痛、保泰松合用,可使消化道潰瘍的發病率增高。與口服降糖葯合用,可減弱降糖葯的作用,需加大劑量。

6.選擇適宜的給葯途徑

糖皮質激素可全身用藥或局部用藥,但選擇何種給葯途徑,要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而定。原則是能口服者盡量口服,危急情況則可靜脈給葯;能局部用藥則不做全身性用藥,局部用藥對下丘腦垂體腎上腺系統(HPA) 軸的調節機能影響較小。

7.注意停葯綜合征和「反跳現象」

停葯綜合征常於停葯后24~48小時左右出現。表現為頭痛、食欲不振、噁心、嘔吐、肌肉酸痛、疲乏無力、全身不適等。因其體內激素水平突然下降所致.3~5天後可自行消失。「反跳現象」則為使用激素時癥狀緩解或得到控制,突然停用激素或減量太快,使原有病情惡化,注意緩慢減量停葯可避免「反跳現象」的發生。

8.其他注意事項

8.1糖皮質激素可加速蛋白質分解,抑制其合成,促進鈣、磷排泄,抑制DNA的合成。故激素可影響兒童發育,使其生長緩慢。在婦女可導致月經失調甚至停經,可見輕度男性化表現。如多毛、痤瘡、聲音變粗等。妊娠早期使用,可引起胎兒畸形,發生流產或早產,激素亦可從乳汁中排出,哺乳婦女應注意。

8.2 糖皮質激素能使胃酸、胃蛋白酶分泌增加,抑制胃粘液分泌,降低胃腸粘膜的抵抗力,故可誘發和加重胃及十二指腸潰瘍。在應用激素時,凡有上述疾病者,應引起注意,並避免與其他促進胃酸分泌或損傷胃粘膜屏障的藥物如咖啡因、阿司匹林、乙醇等合用。此外,還應注意其引起腸道出血、穿孔、胰腺炎等情況。

8.3長期卧床或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應用激素控制癥狀后,在開始增加活動時,要適當限制強度,以防發生意外。

8.4 糖皮質激素有精神興奮作用,易致激動、失眠、譫妄、抽搐,可誘發癲癇和精神病發作。精神病人及癲癇病者,應慎用或禁用。

Advertisements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