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講堂|如何應用SMART原則制定企業質量目標?

質量目標,顧名思義,是指企業在質量方面所追求的目標。質量目標應在每年年初,由總經理制定批准,再分解到各部門,各部門依據總體目標制定各部門目標(部門目標可大於總目標,但不能小於總目標),質量目標的原則應是不斷改進,提高質量,使顧客滿意。

質量目標按時間可分為中長期質量目標、年度質量目標和短期質量目標。按層次可分為企業質量目標、部門質量目標以及班組和個人質量目標。按項目可分為企業總體質量目標、項目質量目標和專門課題質量目標。

質量目標SMART原則

S — 明確的(Specific):目標必須是有方向性,清晰的,具體的。比如:不能說「把企業做大做強」,而是說「提高銷售收入」或「提升產品質量」。因為前者相對不夠清晰,適合於做為企業的發展口號,而後者相對具體、明確。質量目標必須是明確的,可以傳達給各部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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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可度量的(Measurable):目標必須是可量化,有數據衡量的。比如:不能說「我們的目標是質量管理在今年的基礎上有一定的提高」,而是說「我們今年投訴率降低到3%,明年目標是1%」。因為前者是無法衡量和考核的,而後者可度量,便於考核。

A — 可達到的(Attainable):目標必須是有一定挑戰性,並能夠實現的。有的企業在制定目標時,要麼很容易實現,要麼比登天還難,這樣的目標就沒有什麼實際意義了。比如:一個旅遊企業的年度目標是零投訴。我認為這個只能做為企業的追求方向,因為這個目標很難實現。如果改為:客戶投訴率從百分之三十降到百分之十,這樣就有一定的挑戰性,並且通過努力可以實現。

R — 相關聯的(Relevant):目標必須是有相關性,行動、成果是配合目標的實現。制定目標一定要與企業的整體發展方向相關聯和相一致的,比如提高銷售收入,就是為了企業更好地發展。而不能定一些與企業發展無直接關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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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 有時限的(Time-based):目標必須是有明確的時間限制並定時檢視,檢視目標、行動、成果的進度。任何目標制定時都要明確具體的時限,一定要明確在哪一段時間內完成什麼樣的任務,沒有時間限制的目標是沒有意義的。另外,最好在制定大目標時,同時制定出階段性的目標。比如制定年度的銷售任務,同時制定季度的銷售指標,便於檢視和監控。

質量目標的制定

第一,質量目標應建立在質量方針的基礎之上, 充分考慮顧客和相關方的要求, 要使企業的質量目標具有前瞻性,針對目前現狀和市場未來的前景來制定企業質量目標。我們可以採用從質量方針引出質量目標的方法,即在充分理解質量方針實質的基礎上,將具體目標引出來,比如質量方針是:開拓創新,可以導出在一定時期內開發多少種新產品;質量方針是:顧客滿意,可以導出顧客投訴率應控制在多少,等等。

第二,明確企業存在什麼問題,我們可以通過顧客投訴、質量審核的結果、管理評審結果、統計分析結果、不合格出現的情況、糾正或預防措施等等來發現企業存在的問題,找出企業的弱項,根據問題點設定質量目標。質量目標應是可測量的,所謂可測量,一個是定量測量,另一個是定性測量,定量測量採用數據測量,而定性測量採用「好、較好、一般、差」等詞測量。

第三,應對質量目標進行分解與展開,企業級的質量目標一經制定,就要考慮如何進行實施,我們需要對其進行展開,在展開時,上一級的措施,往往就是下一級的目標,從而使質量目標縱到底橫到邊,千斤重擔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標。將質量目標分解落實到各職能部門和各級人員,使質量目標更具有操作性。

第四,質量目標展開后,具體實施的部門或負責人,對每項質量目標要編製計劃。實施計劃中應包括實現這項質量目標存在的問題點、當前的狀況、必須採取的措施、要達到的目標、什麼時間完成、誰負責執行等,明白了應該幹什麼,什麼時候干,怎樣去干,干到什麼程度,才能夠充分調動其積極性,以確保質量目標的完成。

第五,質量目標的達成狀況要進行驗證,在質量目標監視和測量活動中,要檢查各部門為完成質量目標制定的計劃、措施是否落實,要特別注意檢查各部門實施質量目標的時效性,發現問題,要及時分析原因制定糾正或預防措施,更好的實施P、D、C、A循環,保證企業質量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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