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為什麼沒有成為「商鞅」?

一說到戰國法家,最出名的莫過於商鞅和韓非子。韓非子更被譽為「法家集大成者」;當秦始皇看到韓非子的文章時感慨說:「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大白話說就是:我能結識這哥們,死了都值了)。可見秦始皇對韓非的高度認可,而後更是派出大軍猛攻韓國,目的就是要得到韓非子。這大概是歷史求賢最牛逼的了,為了一個人而發動一場戰爭。結果都知道:韓非去了秦國,也見了秦始皇,結果竟然被同學李斯給陷害殺了。確實是歷史的遺憾。

秦始皇絕對是千古一帝,其胸襟、氣魄、雄才大略不遜於其先祖秦孝公,而韓非之才也不遜於商鞅;然而這樣千古難得的君臣相遇竟然沒能夠創造一段偉大歷史,也是留下諸多遺憾的。

韓非子為何沒能夠被重用,直接原因肯定就是李斯陰謀陷害,怕韓非子影響了他的地位前程。這樣的理由太有說服力了。當然了,現在已經有很多研究表明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秦始皇這樣雄才大略的主,又是個法家君王,豈能容你李斯隨便殺人?李斯不過是做了個劊子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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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先從法家這個學派說起;戰國百家爭鳴,尤其以儒家和墨家在當時最為顯赫,是為「顯學」。但是得利最大或者說學派實踐最大的卻是法家、兵家、縱橫家。這三派在各國都是將相級人物,大權在握。法家,這個學派很有意思,歷史上並沒有特別的開宗立派,也沒有明確的師徒關係,就是自稱法家或者事後被人稱為法家。最早的有春秋時管仲、子產、李悝、吳起等;這些人甚至都沒有被稱為法家,都是後世歸納追述的。一般說法家源於官府里主管文書刑法的官吏;所以史記說商鞅修「刑名之學」。比較正式稱為法家的,大概就是從商鞅等人開始的。

一說到法家,一般人的第一想法就是:嚴刑峻法,刻薄寡恩;好像法家就是靠拿著刀架在人民脖子上實行統治的,動不動就殺人砍頭。其實這是比較大的偏見;法家確實講究嚴刑峻法、不講情面、一視同仁,如果僅僅是這麼膚淺如何能夠富國強兵呢、如何能夠成為流傳千年仍然被認可的學派呢?法家分為三派:以慎到代表的「勢」派,以申不害代表的「術」派,以商鞅代表的「法」派。「勢」派側重於君王和法律的威嚴性,莊重性;「術」派側重於查勘官吏、整頓吏治;「法」派側重於法制在全民中落實的徹底性。所以說韓非子是法家集大成者,就是因為他結合了這三派的思想。不過看《韓非子》,其中「術派」的成分最重;因為申不害在韓國變法,成為整個韓國歷史上最傲嬌的時代,對戰國末期奄奄一息的韓國而言,尤其懷念和值得學習。所以對韓非子的影響非常大。反而韓非的老師荀子的思想在韓非這看到的不多。包括李斯,也是個法家。偏偏他們的老師荀子被歸為儒家。有點吳起師從儒家大師曾子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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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申不害商鞅等人開始,整個戰國時期各國都在進行變法,當然以秦國商鞅變法最為徹底;到秦始皇的時候秦國早就已經變法完成,國勢強盛,如日中天。根本不需要韓非子這樣的人了。其實在韓非子心目中秦國以及商鞅都是他心中的榜樣和偶像;他是非常希望韓國能夠效法秦國的。也想做韓國的「商鞅」。但是,骨子裡,秦始皇是「法派」法家和這個骨子裡是「術派」法家的韓非子還是不搭的。

秦始皇要韓非子來秦國,只能說愛才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懼才」。如果韓非子這樣的大才果真在韓國被重用,實行變法,無疑將會給秦始皇的統一大業造成巨大阻礙,甚至可能翻盤。對於古代帝王而言尤其法家也是這麼主張的:人才能夠為我所用,就好好用;不能為我所用絕對不能閑置或者被別人所用,就要殺之。很可能韓非子見到秦始皇后並沒有要為秦所用,而是勸諫秦始皇放過韓國,那麼問題就嚴重了。但是秦始皇既不能放他回去,也不能直接下令殺他,只能暗示或者利用李斯來背這個鍋。

韓非子沒能成為「商鞅」,是生不逢時,也是生不逢地。如果換成秦孝公時的秦國,是很可能成為「商鞅」的,如果不是生在韓國王族,也可能在秦國干一番事業,為秦國一統后新的變法建功立業。

人都是有命運的,努力只能使你的好命更好;差命不那麼差。卻改變不了根本。這是很悲催的真相。韓非也不是不能逃脫他被殺的命運,只是他不願意看到家國滅亡,很有點屈原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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