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忘?那是因為就該忘!

提到「超群」的記憶力,大多數人認為應該是過目不忘、對過往種種信手拈來。6月21日發表在《Neuron》雜誌上的一篇綜述卻闡述了不同的觀點,好記憶不等於記住所有事情,忘記也許更有助於我們駕馭這個從未止步的世界

來自多倫多大學從事人工智慧和神經科學理論研究的Blake Richards教授是該綜述的作者之一,他認為人類大腦並不是像攝影機一樣機械的進行記錄,而是通過選擇記憶更有價值的信息,用以協助我們在未來做出最優判斷。

直到現在,人類都不曾觸及大腦容量的極限,換句話說,即使記住所有的事情,大腦也有用不完的空間。但事實上,大腦卻在消耗能量強行讓我們遺忘——「重寫」神經元對舊的記憶進覆蓋,或者弱化神經元之間的突觸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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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大腦中的存儲空間並沒有用完,我們的大腦為什麼要費力不討好的去做這些呢?

首先,忘記舊的信息可以使我們輕裝上陣。

Richards教授在文章中引用了一篇關於小鼠尋找水迷宮的研究。在初次水迷宮實驗之後,部分的小鼠會被喂下藥物破壞記憶,剩下的小鼠作為對照組,同時水迷宮的位置會被移動,再次讓小鼠進行水迷宮實驗。結果相比對照組,忘記之前位置的小鼠可以更快的發現新迷宮的位置。

這個似乎有點難以理解,但是想想生活中的例子也許就更加容易明白。如果你第一次認識的某個人記錯了名字,你最希望的是忘記這部分錯誤信息重新記憶。相反的,如果這部分記憶永久存在,在你之後的每次回憶中,錯誤的信息都將重現,與正確信息混淆。

其次,忘記舊的信息可以防止我們從單一信息中過度泛化,人工智慧的學習過程與其極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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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試圖通過上千張圖片的記憶讓計算機學習識別人臉,人工智慧記住的也許只是這些面孔的細節——藍眼睛還是棕眼睛,厚嘴唇還是薄嘴唇,而當真正的一張臉出現,人工智慧甚至沒辦法意識到這是一張人臉,因為它從未學習到人臉的基本規律——橢圓的,兩隻眼睛,一個鼻子,一張嘴。

人類的大腦也可能陷入類似的問題。正如Jorge Luis Borges的小說《博聞強記的富內斯》中的主人公富內斯一樣,由於意外墜馬,他開始擁有強大到就像詛咒一樣的記憶力。

富內斯對事情的記憶清晰到細枝末節,但由於所有的事情都是各自的獨立而又極其細緻的鏡頭,他並不明白事情本身。為了修改人工智慧的這個缺陷,研究者使用一種叫做「正則化」的技術,強行讓系統忘記一些細節,直到留下他們感興趣的核心信息。

對於究竟應該遺忘什麼、遺忘多少,無論在人類還是計算機中,這些都可以被反覆實驗出來。相比語義記憶(語義記憶是透過語言、文字、數字、演算法等抽象性的了解來形成客觀知識),我們的大腦更傾向於忘記那些快速發生的情景記憶。

事實上,情景記憶消退的是相當快的——但記住六個星期前你究竟穿的是哪件襯衫也似乎的確沒什麼意義。許多其他的因素也決定了大腦是否選擇遺忘:發生的事情有多新奇,集中了多少注意力,甚至有多少腎上腺激素參與。

大腦的原則是除了那些特別的事情,其他的一律忘記,」Richards說,但比如像遭受襲擊這樣的外傷事件,大腦會讓我們一輩子記住,避免類似事情再次發生,畢竟攸關性命。

我們通常認為記憶是一件好事,但「在一天結束的時候,我們的大腦只選擇記住進化觀點上對我們有益的事情」。因此,也許我們的大腦被進化成只記住和我們生存相關的信息。所以,當你記不起一個人的時候不要擔心是否是記憶出了問題,也許只是你的大腦覺得ta不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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