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出警你不知道的內幕

前言

出警,是每個基層派出所的必備功課,甚至是重點工作,不知道其他地市怎樣,至少在濟南,派出所是出警的主力和第一責任人,巡警都是輔助和幫忙。作為一個基層派出所的資深出警民警,我們來一起聊聊出警那點事。

先自身反省說說問題

1、關於警察戾氣

每一個報警求助人民群眾都有自己的不滿和需要解決的問題,不然不會撥打110,當然還有少部分人就是有心中的不滿不知道朝哪發泄,而惡意撥打110泄私憤的。我經常出警,發現有近一半以上的群眾是帶著氣的,或跟社會生了氣,或跟他人生了氣,或跟自己生了氣,這些氣會不自然的讓群眾的語言充滿了情緒,而出警民警則是第一個接受這種情緒的,有種剛從夢中醒來就莫名其妙的被人劈頭蓋臉的罵了一頓的感覺。我們生活的垃圾箱,每天都會有清潔工人傾倒,我們民警情緒的垃圾箱只會日積月累的增加,久而久之,產生工作戾氣,自己降解不好,會帶到工作中來,形成了每天上班比上墳的心情還沉重的狀態,個別時候,再加上現場的激將,出現嚴格但不文明的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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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關於部門推諉

110在成立之初,就是一個匪警電話,只接受人民群眾被侵害的違法犯罪的報警,後來由於某些原因,擴展成了「報警服務台」,服務無極限,說什麼都可以是服務,甚至出現過幫助介紹對象、找工作、廁所沒帶紙的另類服務報警。當然,還由於某些原因,開鎖、漏水、糾紛、討債等等由其他職能部門管轄的問題,也被紛紛轉到了110上。既可以說明老百姓信任我們,又可以說很多職能部門的工作缺失,讓老百姓無處訴苦,只能找警察。事情就是這樣,當一個打鐵的鐵匠承諾了製作蛋糕之後,蛋糕做不好吃,沒人會體諒你只是個鐵匠。同樣,當警察不能超越職權幫助群眾解決一些管轄範圍外的求助時,群眾意識里就是你推諉扯皮,而沒有想到這本來就不是警察管的事。久而久之,群眾的印象就是警察什麼事都往外推,警察委屈本來就不該我接,警民友誼小船說翻就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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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關於出警效率

110接警是由地市級公安機關的指揮中心直接根據報警人的描述,將警情轉到轄區所屬地派出所出警,並非電影中演的根據報警人的手機定位直接調派最近的巡邏車出警。說實話,在這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年代,一般派出所都會電話再次詢問具體情況(一看就是特急的除外),會問清詳細的發案地,再選擇出警或者將不屬於本轄區的警情移交給應該管轄的派出所,這樣一來,難免會耽誤一分鐘左右,甚至派錯轄區的警情會更久。我曾經接過一次報警,我接警后三分鐘到的現場,結果到了就被群眾臭罵了我一頓,後來才知道,由於報警人說不清地址,這個警情被分轉過三個派出所,我是第四個出警的,群眾委屈,我也委屈。群眾並不關心他的事歸哪個派出所管,只關心報警后第一時間要見到警察。按照現在的技術,完全可以實現報警人的手機定位功能,為什麼非要按照報警人描述把警情轉到派出所,而不能依照報警定位結合巡警巡邏車的GPS定位,派就近的巡邏車出警呢?這樣既打破了派出所區域劃分,讓報警人第一時間見到警察,又能保證所有報假警的嫌疑人第一時間被抓獲,杜絕反正我胡說了,警察找不到我的想法產生。

4、關於現場控制

很多群眾不滿意的地方還在於現場處置的警察很慫。什麼叫社會正義,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而且要現報。我遵守法律,就應得得到認可,他破壞法律就應當得到報應。比如,他打人了,警察去了還在打,就應該被警察一腳踹地上,背拷、架走;他開車逃跑了,就應該用警車把他撞停,從車上拖下來,背拷、架走,這才叫大快人心。但是由於目前的很多原因,警察到現場對打人的,特別是喝了酒打人的,都是靠本事「領走」,經常哄著:「喝了多少啊?鬱悶了?行啊,沒什麼大事,回派出所啦開就好了。」其實這對被害人是一種莫大的侮辱,無論事後是被拘留了還是被判刑了,至少現場覺得很窩囊。對於這種現狀的形成原因,我也不想多做解釋了。另外派出所值班的民警就這麼三五個,出警民警就2個,也不是所有的支援都像美國警察那麼快、那麼壯觀,現場震懾犯罪約等於0,違法的越囂張、守法的越憋屈。

再說說非警務警情

目前來說,公安機關所接到的報警,非警務警情能佔到一半甚至更多,有很多公安機關試圖改變這一現狀,到底能不能行呢?請看我的一點拙見。

1、群眾報警了,你敢不接嗎?群眾需要爬牆開鎖,群眾需要下河救狗,只要撥打了110,你敢不接嗎?你敢說這事不歸警察管,你找別人吧?不歸警察管,你110告訴我歸誰管吧,你知道找哪個部門嗎?只要有了這個緊箍咒,你就別想脫下頭上的金剛圈。所以,在美國911≠110,911是一個政府的大腦,他來調配每一個職能部門運作,警察只是其中一小部分。我看過一個紀錄片,接到的警情分為四級,這個形式我們學到了,但是911的四級警情可以由接線員直接答覆或調動醫院、動物收容組織、水務部門等內容,我們沒有學到。

2、群眾非要你管,你敢不管嗎?我們經常接到的報警是商品買賣糾紛或者經濟糾紛,誰來判定到底是糾紛還是案件?遺漏了案件,算不算瀆職?再或者我們明確了就是糾紛,告訴群眾到工商部門投訴或到法院訴訟,群眾說你們不來,我們就打架,打了你們就管了是吧。這種情況你敢不管嗎?不管算瀆職嗎?再或者群眾直接說,我不讓別的部門管,他們沒有力度,我非要警察管我的事,你敢不管嗎?如果接線員或者分流中心的領導為了怕自己擔責任,繼續將此類警情轉接到派出所,那我們工作還是和以前一樣,沒有任何改變。

3、其他部門不上班,你敢不管嗎?我曾經在凌晨四點接到過一個12345轉接的警情,稱某工廠夜間施工噪音擾民。因為職責劃分十分明確,工業噪音屬於環保部門管轄,我向12345接線員反映了該情況,但12345接線員給我回饋的消息是:環保局沒人值班,只有警察24小時上班,辛苦你們去一趟吧。我哭笑不得的出了這個警。很多職能部門,都是八小時工作制,周末及節假日也休息,群眾如果在職能部門休息的時間利益受到侵害,撥打求助電話,請問平台要將該求助分流給誰?只有警察24小時值班,只能分流給警察的時候,你敢不管嗎?

4、其他部門管不了,再推回給警察,你敢不管嗎?一般的派出所民警24小時值班,每四天一個班,一般每人每天處置警情的數量大約在10個至50個不等,注意,我說的是每人。長期以來,造就了派出所民警天大的事和屁大的事都見過,也都能處置好,再加上警察有限制人身自由的特別執法權,很多職能部門在執法過程中,基本是離了公安不敢管,離了公安不敢幹。當應該其他部門處置的問題,不能得到解決,難題的皮球踢回到分流中心的時候,作為接線員或領導會為了社會的和諧穩定,把難解決的問題交給能力強的隊伍,公安首當其衝。這樣的皮球踢回來,你敢不接嗎?

5、多部門管轄權交織的問題,你敢不管嗎?群眾遇到的問題是千變萬化的,誰說求助就一定是單一的?例如居民養雞擾民的問題。違章建設雞窩,就屬於城管處理,雞叫擾民,多次整改不聽,收集三戶以上居民證詞,可以處以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再收集三戶以上居民證詞,可以處罰款200元,再不聽的,就沒辦法了,最多還是罰款。這種情況,是讓城管處理,還是讓公安處理?我們處罰了居民,還是拆不了雞窩,城管拆了雞窩,也就沒有了擾民。但是這種問題,就是非要讓你公安處理,你敢不管嗎?

6、分流中心都不知道該怎麼處理的問題,你敢不管嗎?舉個例子,有人喝多了報警說自己回不了家,天冷快凍僵了,但就是不告訴你他在哪裡,電話里還罵人。其實誰都知道是醉酒人的惡作劇,不管他吧,如果人真出了事,就是瀆職,管他吧,手機關機,不告訴你人在哪裡,去哪裡找人?這種問題,誰也解決不了,誰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分流中心的領導,你敢不管嗎?你敢不派警嗎?你不擔責任的把警派下來了,基層警察該怎麼處理呢?

結論

在目前的狀況下,只要110不被其他政府統一建立的新的電話號碼(分流中心)接管,這種情況就不會得到徹底的改善,而且還會持續很長一段時間。

我們該如何出警

既然這樣,我們應該如何出警?如何既保護群眾利益,又自我保護?個人心得,給大家分享,一起複習一下以前我寫的《出警潛規則》:

1、裝備必須帶全。

你不知道現場的複雜狀況,不知道現場的危險程度,所以,帶全單警裝備,不再是一個檢查扣分項,而是一個應急保命項。我出過報警兩口子糾紛,但現場男子持菜刀砍警車的。警察,一個明天與意外不知道哪個先到的行業,一定要做好自身防護。畢竟,生命只有一次,時間不可逆行。

2、扣好所有扣子。

帽子戴正,扣子扣好,你著裝出門代表的是一個群體,不是一個個體,有個性別進紀律部隊。上到風紀扣,下到「前門」扣,一應扣好。煙捲、雪糕、口香糖,該扔的扔,該吐的吐。今天怕那兩塊錢的雪糕化了,含在嘴裡;明天可能就是一紙處分文書,拿在手裡。

3出警講求速度。

無論什麼警情,歸不歸警察管,既然你擋不住,那就要儘快到達。這既是職業的道德,也是群眾的信任。早去晚去都得去,何不早去。保證安全的情況下,能三分鐘到的,不用拖到五分鐘。問題你未必解決的了,態度你完全做的到。

4、不要先入為主。

現場控制,多聽少說,全面了解,最後決策。不要先入為主,不要夾帶情緒。誰說「紋身」天然壞蛋,誰說「西裝」一定好人。警察只打擊違法者,不打擊另類人。

5、注意你的身份。

出警的警察,是執法者,是調停人,你是中立的。不要因一方的出言不遜就惱火,不要因一方的楚楚可憐就同情。警察是中立者,不管對方的形象與地位,向理不向人。

6、小心執法碰瓷。

越是理虧的人越是高聲喊,越是違法的人越想激怒你。把自己帶入他們的情緒中,你就中招了。情緒是你的最後一道防線,一旦突破,你也不知道會發生什麼。碰瓷的目的,無非就是想用你的失誤折抵自己的錯誤。「我是納稅人,我是你主人」,「我要投訴你」,「你幹什麼吃的」,每天出幾十個警,要是這種話還能激怒你,你的警就白出了。他不違法,巋然不動;他若違法,果斷制服。出口成章,不帶髒字,出手果斷,不帶多餘,學會微笑著把違法者拘留,我們失去的是面子,他們失去的是自由。

7、做事良心第一。

處置任何警情,堅持良心做人。站在對方的角度想問題,立足善良的心理做事情。救助老人,該攙著的攙著;幫助孩子,該抱著的抱著;該爬牆的爬牆,該下河的下河。衣服弄髒了,脫下來,露出的是心靈美。

8、說話要有依據。

再說一次,你出警不是代表你個人,你代表的是警察,別張嘴亂說,別滿嘴胡說,不懂的要問,要查,要手機搜索。法律的規定是我們唯一的說話依據。你的隨口一說,會被當事人奉為聖旨,並打上LOGO:警察說的。你嘴裡出來的每一句話,都要經得起被人錄音提供給大家推敲。無論身份、合同、證明,不要道聽途說,要親眼所見,我們是執法者,不是小道消息傳播者,我們只相信親眼所見的證據。

9、學會自我保護。

取證儀、攝像機,能用幾個用幾個;多角度,全方位,能拍多少拍多少。不要嫌麻煩,不要怕費電,這是你將來被黑后唯一可以洗白自己的證據。對於群眾,有圖有真相,對於警察,有視頻才有真相。不要出警回來就刪視頻,不要覺得現場雙方滿意就天下大吉,誰知道黑你的人在哪一站等你,讓視頻飛一會兒,讓自己多長點心。

10、幫助幫到窮盡。

警察不是神,也不是「有關部門」的合體,肯定有我們解決不了的問題,不要難為自己。但是,不要一句「管不了」、「這事不歸我管」生硬解決。群眾求助的理由不論是「某某部門不上班」、「某某部門不給管」,還是「我不知道找誰」、「110不花錢」,至少都是對警察的一種信任。要詳詳細細的給群眾指條明路,要盡心儘力的給群眾協調關係。幫助到無能無力,盡心到感動自己,再責難你,就不是你的錯了。

總結

出警我們每一個基層民警每天都要經受的考驗,我們都有家庭,都是家中的頂樑柱,誰也不想因為工作的疏漏,被推進監獄的大門。出警其實並沒有那麼可怕,只要你把握好以下十六個字的精髓:

換位思考

平和善良

公開公正

盡職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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