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產假新規定,媽媽必知

2017年最新的產假及哺乳假規定,媽媽們都知道嗎?多了解一下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及妥善安排好工作與產假,小編總結了2017年的最新規定,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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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規定

必須享受的假:

1、產假:

國家規定98天+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工資待遇: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兩者就高領取。

產假規定

2、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3、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4、上班哺乳假:

哺乳假是指媽媽在寶寶出生后的一年,在工作日內,每天有兩次0.5小時的授乳時間,每天合共1小時,可以合併使用,也可以分開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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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待遇:

女職工1小時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工資照發,不應減少,而且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產假規定

可以請的假:

1、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工資待遇: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2、哺乳假: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

哺乳假天數:

1、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哺乳假6個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照發(發至子女滿14周歲)。

2、生育第二個子女,哺乳假3個月(按計劃生育條例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3、有條件的單位,也可給獨生子女的女職工哺乳假一年(包括產假),哺乳假期間工資照發,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

工資待遇:

請3個月、6個月哺乳假的工資,均按本人基本工資加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的80%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請一年(含法定產假)哺乳假的,工資照發,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停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

文章內容來源自30萬備孕人群都在關注的微信公眾平台:taijiao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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