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泰國投資,必要了解的泰國各種稅收全面解析!

泰國關於稅收的根本法律是1938年頒布的《稅法典》,財政部有權修改《稅法典》條款,稅務廳負責依法實施徵稅和管理職能。外國公司和外國人與泰國公司和泰國人一樣同樣納稅。泰國對於所得稅申報採取自評估的方法,對於納稅人故意漏稅或者偽造虛假信息逃稅的行為將處心嚴厲的懲罰。

目前泰國的直接稅有三種,分別為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和石油天然氣企業所得稅,間接稅和其他稅種有特別營業稅、增值稅、預扣所得稅、印花稅、關稅、社會保險稅、消費稅、房地產稅等,泰國並未徵收資本利得稅和贈與稅。

主要稅賦和稅率

企業所得稅

在泰國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都須依法納稅,納稅比例為凈利潤的30%,每半年繳納一次。基金、聯合會和協會等則繳納凈收入的2%-10%,國際運輸公司和航空業的稅收則為凈收入的3%。未註冊的外國公司或未在泰國註冊的公司只需按在泰國的收入納稅。正常的業務開銷和貶值補貼,按5%-100%不等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扣除。對外國貸款的利息支付不用徵收公司的所得稅。企業間所得的紅利免征50%的稅。對於擁有其他公司的股權和在泰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所得紅利全部免稅,但要求持股人在接受紅利之前或之後至少持股3個月以上。企業研發成本可作雙倍扣除,職業培訓成本可以作1.5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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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資本低於500萬銖的小公司,凈利潤低於100萬銖的,按20%計算繳納所得稅;凈利潤在100-300萬銖的,按25%計算繳納。在泰國證交所登記的公司,凈利潤低於3億銖的,按25%計算繳納。設在曼谷的國際金融機構和區域經營總部按合法收入利潤的10%計算繳納。國外來泰投資的公司如果註冊為泰國公司,可以享受多種稅收優惠。

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為公曆年度。泰國居民或非居民在泰國取得的合法收入或在泰國的資產,均須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基為所有應稅收入減去相關費用后的餘額,按從5%到37%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徵收。

按照泰國有關稅法,部分個人所得稅可以在稅前根據相關標準進行扣除,如租賃收入可根據財產出租的類別,扣除10%-30%不等;專業收費中的醫療收入可扣除60%,其他30%,著作權收入、雇傭或服務收入可扣除40%,承包人收入可扣除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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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

泰國增值稅率的普通稅率為7%。任何年營業額超過120萬泰銖的個人或單位,只要在泰國銷售應稅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都應在泰國繳納增值稅。進口商無論是否在泰國登記,都應繳納增值稅,由海關廳在貨物進口時代征。

免征增值稅的情況包括年營業額不足120萬泰銖的小企業;銷售或進口未加工的農產品、牲畜以及農用原料,如化肥、種子及化學品等;銷售或進口報紙、雜誌及教科書;審計、法律服務、健康服務及其他專業服務;文化及宗教服務;實行零稅率的貨物或應稅勞務包括出口貨物、泰國提供的但用於國外的勞務、國際運輸航空器或船舶、援外項目項下政府機構或國企提供的貨物或勞務、向聯合國機構或外交機構提供的貨物或勞務、保稅庫或出口加工區之間提供貨物或勞務。

當每個月的進項稅大於銷項稅時,納稅人可以申請退稅,在下個月可返還現金或抵稅。對於零稅率貨物來說,納稅人總是享受退稅待遇。與招待費有關的進項稅不得抵扣,但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作為可扣除費用。

相對中國來說,泰國的增值稅稅負還是比較低的,以下為大家對泰國增值稅進行簡單介紹。

①、納稅義務人

任何在泰國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的個人及單位,只要年銷售額超過了180萬泰銖,都是增值稅納稅義務人。

任何進口行為均應繳納增值稅,無論是否在泰國註冊為法人,進口貨物都會被泰國海關徵收增值稅。特殊的免增值稅業務,為特別營業稅的徵收範圍。

應納稅商品,指所有類型的有形、無形資產,無論是用於銷售、自用或其他用途,應納稅服務,指在泰國境內為個人或實體的利益而進行的所有類型的活動。

②、免征增值稅的情況

1、年銷售額未達180萬泰銖;

2、銷售或進口加工的農產品、牲畜以及農用原料,如化肥、種子及化學品等;

3、銷售或進口報紙、雜誌及教科書;

4、以下類型的服務:

國內外陸路運輸、公立及私立醫院或診所提供的醫療服務、公立及私立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審計及法律等專業服務、租賃不動產服務。

5、業餘運動、圖書館、博物館、動物園等文化體育服務;

6、服務性質的就業勞動,研究、技術服務以及公共藝術家的服務;

7、根據進口到出口加工區(出口加工區)的工業產權法和「關稅法」第4章免除進口關稅的貨物;

8、由泰國海關總署管理的將被轉出口並退回進口關稅的進口貨物。

9、其他文化宗教服務以及政府類型的服務。

③、增值稅稅基

增值稅的稅基是收到的或應收的貨物或服務的總價值。價值是指貨幣、財產、付出的代價、服務費用或任何其他可以計量的利益形式。稅基還包括所產生的其他稅費。稅基本身不包括增值稅,也不包括任何折扣或補貼(在稅收發票中明確顯示折扣或補貼時除外)。

進出口增值稅稅基公式如下:

進口增值稅稅基=到岸價(CIF)+進口關稅+消費稅(如有)+其他稅費(如有)

出口增值稅稅基=離岸價(FOB)+消費稅(如有)+其他稅費(如有)

④、稅率

目前泰國增值稅稅率只有一檔,為7%。

以下類型的業務目前泰國實現增值稅零稅率:

1、出口商品一律為零稅率;

2、符合相關規定的泰國提供的、境外受益的服務;

3、從事國際運輸的飛機或海船;

4、向政府機構或國有企業提供的境外援助項目的貨物和服務;

5、向聯合國及其機構以及大使館、總領事館和領事館提供貨物和服務;

6、在保稅區之間或位於出口加工區的企業之間提供貨物和服務。

⑤、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

1、一般的銷售商品:

交貨時點、所有權轉移時點、付款時點、稅票出具時點中最早發生的時點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

2、租賃及分期付款銷售商品:

合同約定每期付款時點、實際付款時點、稅票出具時點中最早發生的時點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

3、寄售商品:

受託人交貨時點、所有權轉移時點、付款時點、稅票出具時點中最早發生的時點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

4、進口商品:

繳納進口關稅時點、擔保發生時點、安排擔保人的時點、出具提單時點中最早發生的時點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

5、出口商品:

繳納出口關稅時點、擔保發生時點、安排擔保人的時點、出具提單時點、商品從泰國送到出口加工區的時點、貨物從保稅區出口的時點中最早發生的時點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

6、提供服務

付款時點、稅票出具時點、服務接受時點中最早發生的時點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

⑥、增值稅發票

增值稅註冊登記的個人或實體每次交易時都需要開具增值稅發票,顯示銷售的商品的性質和價值、提供的服務的價值以及增值稅的金額。開具的增值稅發票被用作申報進項稅抵扣的證據。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必須至少包含以下要素(泰國沒有統一的增值稅發票,均為單位自行製作出具):

1、標題中帶有「稅票tax invoice」字樣;

2、公司名稱、地址、增值稅稅號;

3、客戶姓名、地址;

4、稅單號碼(如果實用);

5、商品或服務的描述:單價、數量、金額;

6、應稅增值稅金額;

7、稅票開具日期。

⑦、增值稅繳納金額

增值稅應納稅金額=銷項稅-進項稅。

⑧、退稅

如果月度進項稅額超過銷項稅額,納稅人可以申請現金退稅或以後月份留抵扣銷項稅,對於零稅率的企業,每月都會發生進項稅,對於此部分的進項稅可以留底以後會發生的銷項稅,留抵期限為6個月,或者申請退稅,申請退稅期限為納稅義務發生起的3年內(具體啥時候退稅,視稅務局情況,一般都會挺久)。

泰國大部分發票上都有增值稅,比如與娛樂、餐飲有關的招待費發票上的增值稅是不可以抵扣的,做賬時是計入費用,可以作為企業所得稅抵扣費用。

⑨、增值稅註冊登記

泰國境內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必須在經營業務或其收入產生的30天內所轄區的稅務機關註冊登記為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增值稅01號)。納稅人有幾個分支機構的,必須向總部所在的稅務局提交登記申請。

⑩、納稅時間及退稅

增值稅必須每月申報並繳納稅額,增值稅申請退稅同申報繳納時間一致,必須在下個月的15日前提交給地區稅務局,如果納稅人擁有多個分支機構,除非得到納稅人總部所轄稅務局的批准,否則每個分支機構都必須分開申報繳納稅額及申請退稅。境外提供的在泰國境內的服務,接受服務方為增值稅代扣代繳及申請退稅義務人。

特別營業稅

徵收特別營業稅的行業有銀行業、金融業及相關業務、壽險、典當業和經紀業、房地產及其他皇家法案規定的業務。其中,銀行業、金融及相關業務為利息、折舊、服務費、外匯利潤收入的3%,壽險為利息、服務費及其他費用收入的2.5%,典當業經紀業為利息、費用及銷售過期財物收入的2.5%,房地產業為收入總額的3%,回購協議為售價和回購價差額的3%,代理業務為所收利息、折扣、服務費收入的3%。同時,在徵收特別營業稅的基礎上還會加收10%的地方稅。

在泰國,公司的類別有很多種,你所選擇的公司類別將會影響公司的稅率以及稅收優惠。

大體上來說,最普遍的公司類別主要是:

1、泰國公司

-在泰國法律規範下註冊的公司

2、外國公司

- 在外國法律規範下註冊的在泰國經營業務的公司

- 未在泰國經營業務,但有來源於泰國的業務收入的公司

一、泰國公司

泰國公司一般所得稅稅率為20%,但是部分泰國公司在所得稅稅率方面會有優惠:

1、實付資本金低於500萬泰銖的小型企業

利潤總額超過100萬泰銖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0%、30-100萬泰銖之間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低於30萬泰銖免交企業所得稅;

2、曼谷國際銀行設施及區域運營總部(ROH)

企業所得稅稅率為合法收入的10%。

3、其他協會及社會組織

企業所得稅稅率為收入總額的2%或10%。

二、外國公司

1、外國公司在泰國境內有經營業務,無論是否有設立機構、辦公場所、雇傭員工,企業所得稅為來源於泰國境內所得的30%(已經降低為20%)。其中,國際運輸公司交納的所得稅為收入總額的3%。

外國公司未在泰國境內經營業務,但有來源於泰國境內的所得,需按照相應業務類別對應的稅率被代扣代繳所得稅,如相關收入所得涉及泰中雙重稅負豁免協議約定的內容,可以獲得稅務豁免。相關稅率如下表:

業務類別稅率
國外匯款10%
股東分紅10%
利息、版權、資本利得、租賃及專業服務等收入15%

2、稅務註冊登記

外國公司在泰國境內有經營業務,無論是否有分支機構、辦公場所都需要向稅務局進行稅務登記、申請稅號,需要準備的相關文件主要有:申請表、公司註冊證明複印件、公司註冊地址文件等,需要在公司註冊登記或開始經營業務后60天內到稅務局申請稅務登記。另外,泰國已經和57個國家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相關協議,在國內有母公司的公司都要注意泰國和中國簽訂的相關協議,避免增加額外的稅收成本。

3、納稅申報及繳納稅款

無論泰國公司還是外國公司都需要在一年內申報兩次企業所得稅。第一次申報是在半個會計年度結束的兩個月內進行申報(每年9月前),申報及支付金額為公司預計本年全年利潤總額所計算出的企業所得稅的一半;第二次申報是在公司會計年度結束后的150天內,申報金額為公司全年利潤總額,支付金額為所得稅總額扣除半年度已經預繳的金額和公司被代扣代繳過的所得稅的金額。

本文編輯源:天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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