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瞳檢查的必要性

作者:天津醫科大學第二醫院眼科 劉洋主治醫師

在眼科診療中,經常需要散瞳檢查,常有患者問「為什麼要散瞳?」,今天就淺談下散瞳的必要性。

散瞳是應用藥物(常用藥物有阿托品、復方托吡卡胺等)使眼睛的睫狀肌完全麻痹,使之失去調節作用,從而使瞳孔散大。

散瞳首先的作用是進行眼部的詳細檢查:眼部有很多疾病需要散瞳檢查,如晶狀體,玻璃體疾病和各種眼底疾病,只有將瞳孔散大才能檢查清楚。

其次,在做各種治療前也需要散瞳。如青少年的散瞳驗光配鏡、進行眼底激光治療前都需要將瞳孔充分散大。

最後,散瞳本身也有治療作用,如虹膜睫狀體炎治療中,為防止虹膜粘連以及炎症介質滲出,需要散瞳治療;在青少年假性近視治療中也需要阿托品或者復方托吡卡胺點眼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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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散瞳有危害嗎?答案是否定的,但是散瞳也有很多注意事項

散瞳的注意事項

(1)診斷為原發性閉角性青光眼或有懷疑者,或者檢查發現前房淺,眼壓偏高,禁用散瞳劑。因為散瞳可以誘發閉角性青光眼發作,眼壓升高,後果比較嚴重。散瞳劑必須由醫生指導下使用。

(2)40歲以上調節力已弱,一般對驗光影響較小,可以不散瞳。

(3)嚴重屈光間質混濁,如白內障、重度玻璃體混濁,無法驗光,也就沒有必要散瞳。

(4)瞳孔嚴重粘連,不能散大者

(5)散瞳本身不會對患者造成不良影響。但散瞳后可有暫時性怕光及視近物模糊現象(看遠沒有影響,仍然可以正常生活)

綜上所述,散瞳是眼科常用的診療手段,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是安全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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