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口換藥莫過頻

傷口換藥的目的,一是查看傷口的生長情況,有無化膿跡象;二是更換吸飽膿汁的敷料,避免分泌物對傷口的污染。有些患者希望自己的傷口早日癒合,認為換藥越勤傷口癒合越快。其實不然,換藥過勤反而不利於傷口癒合。

因為人體創面在癒合過程中,血液中的纖維素和白細胞中的滲出物能在創面上形成一種薄膜,覆蓋在肉芽組織的表面,起著保護膜的作用,使肉芽組織能夠正常生長。另外,在感染創面上的腐敗、化膿組織中,還可以產生一種特殊物質,它能夠刺激各種組織所需要的細胞生長,從而促進傷口癒合。

另外,肌體軟組織因炎症、創傷或其他原因出現創面時,創面邊緣組織中的成纖維細胞與毛細血管開始增生並形成肉芽組織。這種肉芽組織由下而上、由邊緣向中央不斷增生,逐漸將創面填平,最後通過表面組織及瘢痕組織增生使創面完全癒合。倘若過於頻繁換藥,不利於局部組織休息和再生,還容易破壞新生的肉芽組織和上皮組織。

多久換一次葯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一般來說,污染傷口可每隔1-4天換1次敷料,普通傷口為7天。對外科手術切口,可術后3天觀察傷口。對普遍感染傷口,分泌物不多,肉芽上皮生長良好者,盡量間隔數天換藥1次;分泌物多,則應及時清除。在出現不明的發熱、疼痛、出血、有厭氧菌感染可疑時,或敷料脫出,或敷料有異味等,則應及時更換。

│錢軍/文,鄧夢玲/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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