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能源汽車補貼新政出爐,最高補貼標準0.7倍

2月13日,財政部官方網站公布了《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簡稱「通知」)。


財政部趕在節前公布新政,是要讓大家都安心過年吧。




新的補貼政策如何?以下為大家解讀幾個要點:

一、政策過渡期: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


新的補貼政策從2018年2月12日起實施,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對應標準的0.7倍補貼,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按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不變。

Advertisements


新政對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標準



下圖是舊政策的補貼標準

即《財政部 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



對於工況續航達不到150公里的電動汽車,在2018年6月11日之前上牌,依然可以按照舊政策執行,獲得舊標準的0.7倍的補貼。


對於工況續航超過150公里的電動汽車,在2018年6月11日之前上牌,也將獲得舊標準0.7倍的國家補貼。


二:補貼要求的續航里程標準提高:工況續航達到150公里才有補貼。


以下是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標準。



由圖中可以看出,純電動汽車最低補貼額度為1.5萬元,最高補貼額度為5萬元。插電混動汽車補貼為2.2萬元。享受補貼的最低工況續航里程也達到150公里。

Advertisements


三:細化對電池能量密度的要求。


政策規定:純電動乘用車工況法續駛里程不低於150 km。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工況法續駛里程不低於50km。

同時,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的質量能量密度不低於105Wh/kg,105(含)-120Wh/kg的車型按0.6倍補貼,120(含)-140Wh/kg的車型按1倍補貼,140(含)-160Wh/kg的車型按1.1倍補貼,160Wh/kg及以上的車型按1.2倍補貼。


四:對百公里電耗的補貼標準更加細分和科學。


政策規定:百公里耗電量(Y)優於門檻0(含)-5%的車型按0.5倍補貼,優於門檻5(含)-25%的車型按1倍補貼,優於門檻25%(含)以上的車型按1.1倍補貼。


五:插電混動車的純電續航不同,補貼標準也有差別。


工況法純電續駛里程低於80km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B狀態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準中對應限值相比小於65%,比值介於60%(含)-65%之間的車型按0.5倍補貼,比值小於60%的車型按1倍補貼。工況法純電續駛里程大於等於80km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其A狀態百公里耗電量應滿足純電動乘用車門檻要求。


#南叔除夕還在更新,求點贊!#

Advertisements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