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葯不能與維生素C同服!

來源:合理用藥百科

維生素C本身就是藥物,如果與某些藥物同時服用,可能會影響其他藥物的吸收利用,其功效也可能受到其他藥物的影響。

磺胺類葯

維生素C屬酸性物質,而磺胺類葯(如復方新諾明)及其代謝產物在酸性環境中易形成磺胺結晶鹽,而形成泌尿繫結石,導致腎臟損害。如病情需要同用,可間隔2小時服藥。

阿司匹林

阿司匹林與維生素C合用會增加維C的排泄,從而影響維生素C的利用,但維生素C不影響阿司匹林的藥效。

所以,當兩種藥物都要服用時,應先服維生素C,至少間隔1小時以上再服阿司匹林,或同時服用但需加大維生素C的劑量。

葉酸

葉酸與維生素C同時服用易發生氧化還原反應,葉酸在酸性環境中分解更快,從而導致兩葯作用減弱,用於治療貧血時,應先服用葉酸,間隔2小時后再服用維生素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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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抗凝血葯

維生素C具有對抗肝素和華法林的抗凝作用,可引起凝血酶原時間縮短,減弱抗凝藥物的作用。兩種藥物必須都用時,應至少間隔2小時以上。

鹼性藥物

如氨茶鹼、碳酸氫鈉及治療潰瘍藥物。

維生素C具有有機酸的性質,極不穩定,在中性或鹼性溶液中極易被破壞而失去生理效能,當與鹼性藥物配伍應用時,自然發生酸鹼中和反應,使兩種藥物都失去藥效,因此可建立不同靜脈通路或與維生素C錯開2個小時服用,以免相互影響。

其它維生素

維生素K3有氧化性,與維生素C合用可產生氧化還原反應,使兩者療效減弱或消失;

維生素C還可影響維生素B12的吸收和利用,造成維生素B12的缺乏,同時可增加維生素B1的需要量,因此需要錯開時間至少2個小時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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